谢婴:不。我淋过雨,我要给他们撑伞。
陛下,您尧鼓舜木,至圣至明,您得待见他们。不如,让他们也能走仕途吧,如果能改改廪保制度,那就更好了。
陛下:你的意见好好哦,说话又好听。
但是你让朕很没面子,为了给世家一个交代,贬。
新政实行了,谢婴被贬了。
“你在用‘大义’二字,威胁本官?”
谢婴忽然起身,身影一转,已将沈雁回“锁”在椅子上,沾着蜜汁的指尖轻轻掠过她的下巴,而那双丹凤眼中透出的,却是凛冽的寒意。
官海浮沉,他瞧着好说话,但若是去满汴梁打听打听,谁人见了他不得恭恭敬敬地喊上一声“谢大人”。
明成更是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整个大堂霎时间静得出奇,只有窗外的零零细雨声。
“是。”
沈雁回的回答干脆了断。
明成闭上双眼,思索一下青云县哪块地方风水佳,届时将沈小娘子埋在哪儿比较好。
“有趣。”
谢婴收回了手,用身旁的手巾擦了擦指尖后,了然一笑,“你似有办法?”
“没有。”
谢婴一怔。
那这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是做什么?
沈雁回这神情,还以为他的手指是刀,且架在了她脖颈上,准备好慷慨赴死了。
“若民女能帮谢大人验尸,那谢大人会为他们找出真凶吗?”
此话一出,谢婴从头到脚,从额角的头发丝到鞋尖沾到的湿泥,足足打量了沈雁回一炷香的功夫,而后艰难地蹦出几个字。
“你......真会验尸?”
“试试。”
“试......试?”
明成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开什么玩笑,这玩意儿还能试试?沈小娘子,这可是人尸,来,跟着我念‘人尸’,不是猪羊鸡鸭,是人呐!”
昨日他也瞧了刘成的尸身,其状惨不忍睹,看上一眼就能做上好几日噩梦。
从前他跟在谢大人身边点茶、研磨,做的都是风雅之事,哪禁得起这般惊吓。
“对,就是试试。”
沈雁回从椅子上起身,用袖口擦了擦下巴,面色严肃,“且民女,不开玩笑。”
“那试错了,怎么办?尸体若被破坏,可是大罪。”
沈雁回起身,谢婴自然而然的,也让到一边。
“谢大人也可以不试。”
竹篮中的柿子已被明成拿出,瓦罐中的枇杷叶梨汤也几乎被喝了个干净。沈雁回收拾了这些东西,提了竹篮与食盒便走。
“仵作之技,玄妙深邃,操之者需精通医理,熟稔人体。需观死者之状,断他生死之因,辨伤痕之真伪,悉毒物之潜藏……若谢大人不愿意,那民女便祝谢大人早日为青云县聘得仵作,民女先行告退了。”
沈雁回所述仵作行当,字字铿锵有力。
皆是从前做法医经验所得。
雾气更浓,鹅黄的身影一进入雨幕中,很快便没了踪迹。
“谢大人,她走了也不行礼!”
明成愤愤转身,又瞧了一眼桌上饱满如金丸的圆柿,极有食欲。
算了,不行就不行吧。
待沈雁回回了桃枝巷,一身衣裙都几乎都湿了。
一半是被雨淋湿,一半是被自己的汗打湿。
谁说她不怕?她怕死了!
这可是上位者随便一句话,就能定她生死的时代。
因职业习惯的缘由,身为法医的她确实想藉着送东西打探打探案情,毕竟祖母对刘成之死极为在意,她也好奇。
那到底是为什么她要自告奋勇的说自己要验尸?
绝对是听了案件后的职业病。在现代的她经手过太多案子,见过太多死者家属沉冤昭雪后,抱着骨灰无力地抱头痛哭……
太可怜了。
伸张正义的心即便换了一副身子,也未变过,这让她自然而然的说出她来验尸这句话。
她在赌,赌这位初见时耍心眼子,却实则因为下位者而被贬的谢大人,会不会管这件案子,会不会责罚于她。
好在,赌对了。
“雁雁怎么衣衫全湿了,快去换一身,要是得了风寒就不好了。”
沈丽娘坐在屋檐下,用皂角果浣衣,沈锦书则蹲在一旁,用小手攥着泡泡玩。
皂荚果起的泡并不绵密,沈锦书却玩的自得其乐。
“雁雁快换衣服,我也像祖母一样,给雁雁暖暖。”
沈锦书见了她,蹦跳着跑来,将手往衣裙上擦了擦,伸到沈雁回的手里。
当自己冰冰的小手触及到比她温热的手心时,她才发觉了方才玩了水,手一点儿都不暖和,她随即将自己的脸颊贴到沈雁回手上。
“用脸脸给雁雁暖暖。”
“凤姐儿的脸真暖和。”
沈雁回拉起沈锦书的手,揉了揉她的发丝,“凤姐儿陪雁雁去换衣服好不好?”
“好!”
等沈雁回换完衣服,喝了一碗热茶出来,院中已然停一辆小推车。
“舅母,李甲来过了?”
“对,他把车放下就走了,说摆摊来不及呢。这孩子实诚,又给了我们一篮栗子,死活不要钱。”
沈丽娘将拧干的衣裙晾在屋檐下,身旁也多了一篮栗子。
“这车做的与雁雁画的一模一样,还是老李的手艺好。”
陈莲用抹布端着甑,招呼着几人吃饭,里头是已经蒸好的腊肉菜饭。
沈雁回绕着小推车走了一圈,不禁为古人巧夺天工的木活,狠狠地竖了大拇指。
实在是太棒了!要不是她不会画自行车,小老百姓也没有制造钢与橡胶的技能。
她真想让李叔给她装条铁链子,蹬上就出摊了。
“雁雁吃饭!”
沈锦书最喜欢在饭点喊这句话,彰显她“一家之主”的地位。
“来啦来啦!”
阴雨绵绵的深秋,最适合吃腊肉菜饭,再搭配一碗猪骨汤。
祖母共晒了六条腊肉,送谢谢婴两条,还剩四条。
雨季前日头大,腊肉虽腌制时间短,但已经入味。若是再晒上几月,到了春节,定是喷香。
碗碟中的腊肉菜饭色泽诱人。
腊肉被切成细丁却也能瞧出它瘦肉深邃暗红,肥肉色如琥珀,肥瘦相间。青菘是熟前才放,焖得恰到好处,依旧翠绿而不泛黄。
饭粒沾染了腊肉的醇厚油脂和青菘的汤汁,油汪汪的粒粒分明。
腊肉肥而不腻,青菘鲜嫩爽口,一碗热气腾腾的猪骨汤更是满含鲜香。
吃上三碗都无妨!
“雁雁你今日是不是去衙门了?”
“是啊,给谢大人送了些柿子,还有今早炖的枇杷叶梨汤。”
“是该这样。谢大人真是好官啊,多亏有他,才能好好惩治了周家。”
“谢唔人,好,好官。”
沈锦书鼓着腮帮子,脸上沾着饭粒学腔。
“雁雁,回头见到谢大人,要提醒他,雨天不能晒腊肉,容易长毛。”
“祖母,谢大人不用操心腊肉。”
“哦哦哦,咸鸡也不行,也会长毛。”
“砰砰砰。”
吃饭间隙,总有人要敲响院门。
院门才打开一半,却被人攥住门沿。那手指骨节分明,微微发力,没有半天想让她关上的迹象。
门缝中,挤出一张熟悉的脸来,那人眼一眯。
“试。”
第10章 羊肉瓠羹,白菘猪肉馒头
秋雨下个不停,整个天灰濛濛的,似笼罩了一层纱幔,怎么都拨不开。
即便沈雁回在大堂内点了炭火,屋内总是潮潮的,弥漫着一股湿意。
泠泠细雨,院内的瓠瓜却爱极了这天气。
沈雁回未带雨具,挟了扁箩,垫着脚,在院子内摘瓠瓜。
雨中的瓠瓜长得可真好啊。藤蔓缠绕下的瓠瓜个个吸饱了雨水,饱满圆润,青翠欲滴。光是一根藤蔓上,就坠着不少,沉甸甸的,几乎要压弯整个藤蔓。
沈雁回挑了两个长势最好,光滑溜圆的,迅速指尖掐断瓜蒂,而后又从一旁的泥地里拔了几根小葱,便去灶台旁备朝食。
新鲜的瓠瓜削了皮,切成细丝,倒进锅中,那里头已有煮了半个时辰的羊骨汤。
羊肉价贵,沈雁回只买了拳头大小,被她小心地片成羊肉片,一点一点儿享用。而那羊骨则不同,其上的肉被刀工极好的屠户剃了个干净,光溜溜地摆在一旁,无人问津。
她只花了几文钱,就拿下了好几根。
羊骨上仅剩的一点微末肉渣被炖得化开在汤中,一掀锅盖香得不得了。
瓢瓜丝与羊肉片混杂一起,要炖得烂烂的,在出锅前勾上芡,再撒葱段与姜丝。
临睡前,陈莲做了白菘猪肉馒头,在厨房的窗沿边用竹匾盖着,摘瓠瓜前沈雁回顺手蒸了好几个,连同羊肉瓠瓜羹一同出锅。
沈锦书揉了揉惺忪的眼,打着哈欠,端着木盆从房内出来。她用木盆打了清水,又搬了一张小椅,坐在院里的屋檐下乖巧地用牙粉刷牙。
她小手攥着塞了马尾毛的竹签,蘸了蘸木罐中用苦参、白芷、皂荚磨成的牙粉,左刷右刷。
秋日里天凉,总要赖床。被沈丽娘强行从暖和的被窝中拉出来的她,一时间又困倦了,竟是闭起眼刷动。她含了一口水,迷迷糊糊的,不小心咕噜咕噜咽了下去。
“大清早就喝冷水,凤姐儿一会儿该肚子疼。”
沈雁回拿来面巾,在温水中搓洗了一会儿拧干,对着那闭着眼的小脸擦了又擦。
“唔......醒了醒了,凤姐儿已经醒啦!雁雁轻点,雁雁轻点。”
沈雁回的手劲就像娘亲平日里给她搓澡一般的大,几乎要将她的小脸都揉红了,她急忙睁开眼,仔细漱了漱口后,“噗”的一声,将嘴里的水吐得老远。
一家四口坐在大堂里头用朝食,桌上摆得就是羊肉瓠羹与白菘猪肉馒头。
羊肉瓠羹才出锅,热气四溢。沈雁回在自己的那碗里撒了些醋,吹了吹,一口羹,一口馒头,极有滋味。
汤羹浓郁,羊肉与瓠瓜都炖得黏黏的,入口便化,不用过多咀嚼就能划入喉咙。
羊肉鲜嫩,瓠瓜清甜,混着一点儿酸味的醋,半碗下去浑身都暖,连额上都渗细汗。
“雁雁今日又要去县衙吗?”
“是的祖母,是谢大人要问刘叔的事,叫我今日一早过去。”
沈雁回替陈莲掰好馒头,放入她的碗中,又掰了一个,与沈锦书一人一半。
陈莲做的白菘猪肉馒头足有她两个拳头这般大小,皮薄而韧,蒸熟后满馅流油,浸透了馒头皮。
一口下去猪肉鲜嫩,白菘清爽,满是汤汁。
“那是得好好说,谢大人肯定能帮小刘找出凶手,一会你给谢大人也装几个馒头。”
将沈雁回接回沈家后,陈莲一直觉得她家雁雁很有本事。
譬如王梅花的长相,即便是她在她面前说道亲事,若让她仔细再去回想描述相貌,也是不好说得这般仔细。
可雁雁只在拜堂前夕,只见过王梅花一样,却能将她描绘的一清二楚。
院里还摆着雁雁托老李做的小推车,她一早就说了要摆小摊子养家。那小推车虽小,但做工精致,其上能摆锅铲,其下能塞炉子。她还以为雁雁只会支个小摊儿,没想到什么都备得这么好。
她的雁雁想做什么便做,她不会过问。
“凤姐儿也想与雁雁一起去,雁雁也带凤姐儿去吧!”
沈锦书讨好地给沈雁回的碗中夹几筷辣脚,扑闪地眨着眼。
“雁雁是去办事,阿娘今日给凤姐儿画纸鸢的样式,等天晴了带雁雁去玩,好不好?”
沈丽娘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将缩进沈雁回怀中给捞了回来。
“不嘛不嘛。”
“等雁雁出摊,凤姐儿想不想与雁雁一块儿去?”
沈雁回往沈锦书的嘴里塞了一块掰好的馒头,堵住了她喋喋不休的嘴。
“想!”
“那凤姐儿今日与阿娘一同乖乖画纸鸢,日后雁雁带凤姐儿出摊。”
“好!”
几炷香后,还是熟悉的食盒,又被摆在了县衙大堂的桌子上。
无论是羊肉瓠羹还是白菘猪肉馒头,谢婴都特别满意。
好吃!
“大人,您不是一早......”
吃,吃过了吗。
又被谢大人白了一眼的明成,最终没说完这句话。
“把刘成的尸体,抬到大堂来吧。”
“咳咳咳......啊?”
含着一口羊肉瓠瓜羹的脸涨得通红,他用手巾抹了抹嘴,“不能在......敛尸房?”
“敛尸房内只有高处一扇木窗。这两日下雨,天气阴沉,透过的微光如何能看清尸体上的痕迹?”
沈雁回用一根绛紫色的攀膊将袖口挽起,今日的她梳的包髻,同色的包巾将鬓角额间的发丝全然包裹,一根不剩。
“用烛火也不行......”
她看着挥舞着烛台的明成,“若是用烛火的光能看清,民女昨日就随谢大人回来验了。”
刘成的尸体最终还是被牛大志与他的收下一同抬进了大堂。
天气凉,尸体还未开始腐败,几乎没有臭味。即便如此,当沈雁回掀开盖尸体布时,谢婴还是招了招手,让明成将羊肉瓠羹与白菘猪肉馒头收下去。
好大一股血腥味!
在客来楼时展现过的布包又被摊开在县衙大堂内的桌上,今日里头除了针外,还多了几把锋利的小刀。
那原先真是沈雁回用来出摊切菜割肉用的。平日里她拿惯了手术刀,所以才买了几把小刀。
只不过天不遂人愿,它们又变回了手术刀。
“记。”
沈雁回将纸笔恭敬地递到谢婴面前。
“谢大人,帮个忙?”
第11章 看迷糊了
外头虽下着雨,但县衙大堂内还算亮堂。一旁的窗户全用竹棍支开,虽吹进几丝冷风,但也投进来几分光亮。
这是牛大志与他的手下们第三次见到沈雁回。
几人满脸疑惑,互相使眼色,实在是不懂眼前的状况。
仵作验尸,需有人从旁记录。如今站着的几个人,除谢婴与他身旁的明成外,都没读过几本书。即便是识得几个大字,写出来或是歪七斜八或是化作墨团团,实在“难当大任”。
“行,本官来。”
谢婴接过纸笔,视线却忍不住沈雁回身上投去。
她半弯着腰,不同于谢婴前两日见到她,无论了了骗婚那桩案子显出的松快,还是剥柿子时眉眼处不经意间露出的几分狡黠,眼下都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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