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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闺秀(出书版)——风光【完结】

时间:2024-11-08 14:39:26  作者:风光【完结】
  怎么了呢?她轻拍自己的脸,好半晌才平静下来,说起自己的来意。
  “锦琛,其实……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婚约。”
  锦琛上一瞬还沉浸在某种暧昧的情愫中不能自拔,下一瞬马上被她这话给吓得什么绮念全消。“你知道?你爹明明说……”
  “我爹也不晓得我已经知道了。”衣向华解释着,“我娘在怀着弟弟的时候,曾经告诉我这件事,还把我爹骂了一顿。之后她难产过世,也就没有再能与我爹提。”
  “所以你是要说……”锦琛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来南方之前,应该是抱着解除婚约的决心来的吧?”衣向华定定地望着他,那双澄净的黑眸像将他的内心看透了。“你是安陆侯世子,未来注定要大富大贵的,要你娶一个乡下女孩也是难为你了,你肯定觉得乡下女孩行事粗鄙、丑陋不文,带出去有损你安陆侯世子的面子,对不对?”
  锦琛很想否认,但他来之前真是那么想的,一时竟说不出话。
  “我虽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差,但也不想随意被人看轻呢。”
  衣向华说起这话来依旧不疾不徐,一丝火气也没有,可他就是觉得她在生气。
  “如果你真想解除婚约,那就解除吧。”
  “不!”锦琛慌了,但又说不出自己为什么改变心意,只得随便找了个借口。
  “你……如果我解除婚约,对你名声有碍!”
  衣向华淡然一笑。“除了我们两家,这婚约谁知道呢?解除了也没什么大碍。何况名声于我为何物?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攀附权贵的心思,只要在这乡下有一间屋,一亩田,让我照顾好爹和弟弟,我便一无所求了。”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锦琛当下没了话,他突然觉得现在这个结果,也没有比他解除婚约要好多少。
  “我不解除婚约。”他突然沉声道。
  “为什么?”衣向华不解,睁大眼问了。
  “……”锦琛不知如何回答,只是低着头,语气更是不好地道:“反正我不解除婚约,你不要再问了!”
  说完他转头便走,脚步急匆匆的,像后头有鬼在撵他似的。明明月黑风高,他走的方向却不是回屋,而是冲向了后院。
  衣向华看着他的背影,末了突然噗嗤一笑,突然转头朝着池塘里的睡莲说道:“喂!你们说他为什么要跑啊?”
  睡莲明明阖着,被她这么一说,居然微微地张开了花瓣,在夜风中摇曳。
  盯着睡莲好半晌,衣向华竟是突然睁了睁眼,像是有些惊讶,又向锦琛离去的方向多看了一眼,最后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思,扭头往另一个方向回了自己房间。
待两个小年轻走了,屋里的衣云深才默默地阖上了窗扉,接着幽幽一叹。
第三章 失控的读书人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锦琛已在衣家待了一年多,年节因不能回京还赌过气,转眼春去夏走,又是一个新的秋天。
  衣家院里的一株丹桂开满白色小花,暗香浮动,衣向华便让锦琛去摇了树干,落下花瓣做桂花糕。一旁的小小葵花田里,花也是开了又谢,葵花子全被衣向华采了下来,炒了一盘五香瓜子,众人吃得上瘾,连衣云深去书院教书时都要带上一些。
  如今的锦琛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懂得收敛脾气,因为这里没人吃他那一套,不愿吃苦就得饿肚子,所以他也学会了不用婢女服侍也能自己洗衣烧水、劈柴挑水才有饭吃。
  平素他除了跟着衣云深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及经验,便是让衣向华领着种菜打猎编竹子摘花,剩余的时间就与衣向淳斗斗嘴,或与红杏抢抢食物。
  他发现,现在的日子过得比在京中快活太多,也丰富太多,他几乎忘却了京中的繁华,喜欢眼前的务实。而他身形变黑变高也变壮,由原本的白嫩小生养出了些威武刚毅之气。
  若是锦晟看到了现在的他,必会欣慰自己把儿子送来的决定。
  这一日衣云深没带他去书院,衣向华便让他换上粗布衣服,扛着铁耙来到了田里,采收这一季的红薯。衣家只有这么一块旱田,距离小院约两刻钟路程,除了种些蔬菜,最多的就是红薯。
  当衣向华和锦琛有说有笑地来到了田间时,她原想下田,却被他一把拉住,自己扛着铁耙下了田里。
  “你说吧,怎么弄?”他横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这丫头也不想想自己那双小手如此白嫩,还想下田,万一弄粗了怎么办?
  自从锦琛来了之后,粗重的工作再也没上过衣向华的身,她似乎也习惯了,便立在田埂上,笑吟吟地说道:“先翻开藤,看到土垄后对着垄的两侧挖,不要直接从根系挖下去,也不要太大力气,会挖断红薯的。”
  锦琛依言做了,果然顺利地挖出了不少红薯,衣向华将他挖出来的红薯割掉藤蔓,拍去泥沙归置在背篓里。
  虽是入秋了,天还是热得很,没一儿锦琛已满身大汗。
  “喝点水吧!”衣向华拿出装水的竹筒递给锦琛,她出门前还在里头加了点糖,喝下去清冽甘美,还带着竹子的香气,锦琛一下便喝了大半筒。
  两人才休息了这么一下,四周玩耍的孩童见到衣向华也围了过来,想来是与她相熟,吱吱喳喳的说得欢快。
  “衣姊姊在挖红薯吗?”其中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
  “衣姊姊,红薯长大了可以吃了吗?”这是其中最胖的孩子,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你了,你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得不走,原因便出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惹得家中母亲不快。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所以今日知道妹妹跑到田间,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出来,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
  他来到近前,突然由袖子里拿出一把花束,那是一把盛开的茉莉,冷不丁的便塞在衣向华手里,“那个……我家的茉莉花开得好,我知道你喜欢,就……就带一些来送你。”
  “谢谢你了,顺哥。”衣向华淡淡一笑收下了。
  香花赠美人?连美人喜欢茉莉都知道?锦琛皱起了眉,阴阳怪气地插话道:“华儿,我记得这茉莉花我们家也有啊!就栽在大门两边,开得又大又白,哪像你手上的花都快蔫了……”
  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支吾着说不出话。
  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地瞋了锦琛一眼,方低头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小娇,你哥来带你回家了,快过去吧!”
  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很慎重地打量了自己哥哥一会儿,直到林来顺露出一记苦笑,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乖乖的上前去牵住哥哥的手。
  “等会儿我让人送炸红薯给你。”
  衣向华轻捏了一下小娇的脸,逗得小女孩咭咭笑,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片祥和,唯独田里的锦琛一脸像踩了狗屎一样。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而衣向华那丫头还傻乎乎的和人交好,未婚妻太好太多人觊觎,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操多少心。
  明明才十七岁,锦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烦忧东操心西的,就是被这丫头磨的。
  然而大伙正乐呵,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众人不明就里地望了过去,就看到一名妇人冲了过来,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把林来顺拉到身后。
  “你这衣家的骚蹄子又想勾引我儿子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我家顺子可是个秀才,以后还要考状元做大官的,绝对不会和个乡下泥腿子结亲,你死了这条心吧!离我儿子远一点,别让老娘再看见你纠缠他!”
  衣向华难得神情淡漠,失去了她一向的温暖笑容,林来顺则是拼命地拉住他母亲。
  “娘,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你别骂衣姑娘……”
  “老娘替你着想还错了?你别拉我!”林太太甩开了林来顺的手。继续指着衣向华的鼻头骂,“就你这个小女娃还想跟老娘耍手段?勾着我家顺子让他替你说话?你以为老娘会信这一套?我告诉你,顺子是我儿子,他就算一时昏了头,也有我这老娘替他扳正回来,不会瞎了眼看上你这村姑!亏你还是举人的女儿,怎么这么不检点……”
  话还没说完,突然面前飞来一黑影,接着林太太就发现自己吃了一嘴泥,随即什么话也说不下去,只能拼命把口里的脏东西吐出来。“呸呸呸……什么……玩意儿……”
  “不是什么玩意儿,沾了粪水的泥土而已,你这老妇一张臭嘴,就适合吃屎。”这泥还是隔壁水田借的,旱田可没这玩意儿。
  锦琛慢悠悠地走到了田埂上,脸色铁青,他这阵子锻链得高壮,又特别拿出他侯府世子的气势,竟震慑得林太太好半晌无语,最后才毫无底气地讪讪回道——
  “你……你又是谁?老娘说话干你屁事?”
  “你骂的人是我未婚妻,你说干不干我的事?”锦琛挑了挑眉,“就凭你儿子要长相没长相,要人才没人才,身材像竹竿,脸色像撞鬼,小爷一根手指就能撂倒,有小爷这样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未婚夫,鬼才会看上你那丑儿子。”
  所有人都看向了锦琛,光他那俊朗的外貌与精壮的体格就碾压了林来顺,还有那彷佛与生俱来的贵气,即使穿着粗布衣裳都掩饰不住,只让人觉得他肯定是个有来头的人。
  这么一打量,林太太有些怂了,原想骂出口的话梗在喉头,脸色难看得很。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就是那文曲星下凡,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但现在冒出来的家伙,就连她这般泼辣偏心的人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儿子比他强。
  林来顺一听到锦琛是衣向华的未婚夫,更是脸都白了,原就清瘦的身躯彷佛摇摇欲坠,都快站不稳。
  衣向华原本被林太太劈头的痛骂弄得懵了,但锦琛一跳出来糊得林太太一嘴泥,却让整件事情变得滑稽。有他替她出头,她突然不气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傲气十足的模样,这会儿却让人很有安全感。
  她不语退了一步,默默与林太太拉开距离,锦琛发现她的动作,索性将她整个人挡在后头。
  他什么都没有说,她却在他的身后清楚地看到了他的意思——
  有我在。
  衣向华觉得打从心底甜了起来。
  “你……你想做什么?”好半晌,林太太才躲着锦琛犀利的目光,色厉内荏挤出这句话。
  “小爷想干什么?你随意辱骂小爷的未婚妻,你觉得小爷会放过你?”锦琛突然笑了,笑得阴冷。“林家是吧?也不要说小爷欺负你们,明日我便叫衙门的人上门逮人,随意骂人依律是要受鞭刑,你这老妇嘴贱,就受个二十鞭,而你犯了事,你儿子的秀才功名肯定受到影响,为免以后麻烦,小爷直接让人把那屁秀才功名撸了吧……”
  “不行!”林太太尖叫一声,死死瞪着锦琛,或许是锦琛的气势太足,她完全不怀疑锦琛做得到他说的那些事。她敢得罪衣家,因为以前也不是没骂过,衣家就是一家敦厚人,随便她骂,而衣向华也不曾向长辈告状。
  旁人知道林太太敢指着举人的女儿骂,还有人挺佩服的,让她更是得意。但眼前这个自称小爷的少年几句话就让她怕了,尤其牵连到儿子的功名,那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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