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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龙情——虫我【完结】

时间:2024-11-11 14:44:14  作者:虫我【完结】
  《掠夺龙情》作者:虫我
  文案:
  谁也想不到有人的情敌会是恐龙化石吧?
  偏偏他就是那个万中选的可怜男人
  硬是爱上她这个不解风情的「恐龙女孩」
  谁教他自有记忆起心中就只容得下她
  发誓长大后非她不娶志愿随着岁月流逝
  更是日益根深柢固而无法自拔
  他知道她除了恐龙以外啥事也不去注意
  但他实在爱惨了她,只寸步不离地陪伴她
  他决定及早向她许诺一生一世的海誓山盟
  岂知怔愣过后的她竟是觉得有趣好笑!
  呜
 
 楔子
  虫我与黑皮
  虫我今年春末,虫我家中来了一个新成员。一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猎犬。
  取名「黑皮」,是因为牠的毛色真的是那种黑到发亮的黑。别号「快乐」,是因为黑皮黑皮的叫,极容易叫成英文的Happy。
  结果牠果真很快乐,因为牠唯一的工作是吃、睡跟玩。
  于是,喂牠吃、陪牠玩、帮牠洗澡,以及每天带牠出门散步就成了我的主要工作。
  当牠在半年内从刚满月的五公斤长到现在的三十二公斤,我不禁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及伟大,并为坊间所有美容瘦身机构捏了一把冷汗,如果人类的成长速度跟狗一样,那他们大概也生存不下去了。
  我喜欢带牠到河边。
  根据可靠消息指出,虫我家中最可爱的爸爸曾亲眼目睹黑皮从河中咬出一尾鱼,所以我一直朝这个目标努力,不管晴天、雨天甚至是台风天,我都带牠到河边玩,期盼能亲眼看见牠抓鱼的英姿。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只被牠甩了一身水却不见半尾鱼,但我仍不愿放弃希望。
  所以黑皮,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请你为我加油!
  在中秋节的前几天,正是月亮最美丽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带黑皮到河堤上散步。
  走在河堤上,一边是夕阳,橙金色的光芒将成片的稻田映照得油绿闪亮;一边是初升的银白色月亮,挂在蓝色的天空中,美得像梦幻。
  一直懒得去剪的头发在此时也派上了用场,虫我快意的将一头乱发松绑,感受迎风飘扬的舒畅。此时最该哼上一首曲,任着不成调的歌声向天际飞去。
  我想,一个人、一只狗,一首歌加上一片河堤的美丽,就是这么简单。
  有时候当天气特别好,天空蓝得像静止了似的,不任半丝云絮进驻,连风也吹成了鲜蓝色。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总会带一本书到河边,然后任着黑皮四处游玩,自己则躺在河堤的斜坡上,看看书、看看天,想想人、想想世界,也想想自己。
  还记得大约从夏至到秋分那段时间,正是河燕与蝙蝠的繁殖、哺育季节,一到傍晚时分,整个澄篮的天空都是牠们外出觅食的飞翔身影,宛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天空,不同的是,这样的天空是热闹与温馨的。
  我也喜欢带牠到山上。
  秉持「能带出场的狗绝不能太胖」的原则,我必须带黑皮去运动,否则以牠在正餐之外还会我吃一半,牠就会帮我吃另一半的食量来看,苦不运动,牠肯定会「无限量扩大」下去。
  当牠还是「小」时侯的「狗」时,虫我及聚家人还可以亲身「下海」带牠跑校园的操场,那种有一只圆滚滚的小黑狗跟着自己跑的快乐,我想,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但当牠越长越大,「狗腿子」也越长越健壮,跑起来的速度当然也就呈直线上升。
  时至今日,全家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跑得赢牠,废话!时速四十公里呢!谁跑得赢?于是,聪明如我便想出一招绝妙好计──用机车与牠跑。
  沿着黝黑的柏油路往山上骑去,一直到达山脊的陵线后,便可以俯瞰望见整片平原的风景。
  不论晴天、阴天或是雨天,都有其独特的美感。最有诗意的就属清晨起雾时,而最今人流连忘返的则是夜晚灯火点点时的美丽夜景。
  差点忘了,日出也是很美的,不论是在河边或山上。
  如果熬夜熬过了头,在凌晨时分见晨曦明朗,该是个看日出的好日子。这时,只要由我的冲动因子蹦的一声跳出来说,「好!看日出去。」那黑皮自当是那独一无二的跟班,无论到河边或到山上都得去。︵别误会,牠可是高兴得很呢!︶到了河边,第一步得先选个好位子,跳上最靠近河中央的防波石,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侧躺着或仰着身将双脚悬在河面上荡来荡去都随便自己,但一切都得赶在日出前的钱分钟内迅速完成,然后就可以佣懒的等着日出了。
  那黑皮呢?随便牠啦!这时候还管那么多干嘛?
  太阳升起时,光芒映在河面,由初时的一条金带渐渐亮成一整片河面的金光闪闪,总要到已经无法再用眼睛正视太阳时,一只狗和一个人才舍得回家。
  在山上看日出,一定会有晓霭,所以太阳总出其不意地从半空中突然「咚」的一声跳出来。请原谅虫我的不浪漫,但我真的觉得那红澄澄的太阳简直就像极了月饼馅中的咸鸭蛋。
  无论如何,我相信日出总是美的。
  我也喜欢躺在山壁上,正着看、歪着看都行,看天看云、看出看树,听鸟叫,而山壁旁就是马路,所以也听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
  有时候因为自己躺的地方太过显眼,不免引来许多驾驶者的侧目,不过虫我任性惯了,倒也不以为意,仍旧乐在其中。
  但最辛苦的其实是黑皮。因为我是用机车骑上山,而牠则是用四只脚跑上去,所以有时候训练得太过火,牠厚实的脚掌经不起百般折磨,往往磨破了皮。
  然后虫我一定是边被爸爸妈妈指责虐待小动物,边用优碘替黑皮疗伤。
  但是,黑皮,对不起,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我还是会继续训练你!
  写到这里,相信各位也都发现了,之前写的序全都与这本书无关。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一本书的序。
  我觉得我想说的都在故事里了,所以序该写些什么?我真的不清楚。
  但是没关系,不满意这篇不像序文的人,请尽量来信责骂虫我,虫我一定当作耳边风听过就算,发誓绝不记恨。
  不过,我想我必须郑重感谢三个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巴克博士、董枝明教授以及絮青。
  「巴克博士」及「董枝明教授」,虽然你们不认识我,但我早已久仰你们在古生物学界的地位以及贡献,所以实在忍不住将你们的名字用在我的故事里,特此致谢。
  而「絮青」,虽然我将妳改了姓,甚至妳其实不喜欢我帮妳改的姓,但妳仍然宽宏大量,愿意让我使用妳的名字,实在不胜感激。
第一章
  桃园中正国际机场下了飞机,杨絮青领到行李,通过海关后步出自动门。看了下表,她在美国临时改了班机,现在离她与妹妹杨穗彤约好的接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她不想待在人多嘈离的地方,左右看了看方位,便由出境室出口走了出去。
  时近腊月,正是台湾最冷的时节,杨絮青穿超薄外套,站定在候车廊上。
  「絮!」
  一声愉悦叫唤远远从她后方响起,她拉没有注意到,由于职业习惯使然,她正低头看着地面,直到那人又喊了第二声,伴随着由远而近的疾步声直冲她的方位而来,她才发觉并回过头,却在转身的那一剎那猛然撞进一个胸怀中。
  风翼开心极了,兴奋的紧紧抱住杨絮青又摇又跳,他边笑边叫:「真的是妳?!活生生的絮育。」
  杨絮青根本还来不及看清对方是何许人也,就整个人被拥进他那温热怀抱中摇来晃去动弹不得,连想抬头看看都没办法。
  她并不觉惊慌,也没有立即推开对方的念头,因为最初一瞬间依稀从鼻间嗅闻到的气味让她感到十分熟悉──是那种不管相隔多远多久都不会忘记的味道。虽然她向来极少将工作以外的事物记进脑袋瓜里,以致印象有些模糊,但就像是存留在记忆深处的照相底片,待对方一开口,那不会错认的声音与一连串话语动作就是最佳的显影剂,在顷刻间立即显影对方的一切。
  「妳终于回来了!我好高兴,好高兴。天啊!我已经整整两年九个月又零六天没见到妳了,好想妳、好想妳、好想妳!」风翼简直比中了第一特奖还兴奋,紧抱着杨絮育开怀不已的大声说着。
  杨絮青在对方稍微平静点后,从对方胸前出声:「是你呀,飞飞。」
  「当然是我!」风翼总算稍稍放开一些距离,让杨絮青看见他的面孔。他眷恋的双手仍不舍的环锁在她腰间,俊美帅气的面孔上有着灿烂若阳光般的笑容,一双深邃黑瞳丝毫不掩饰爱意,深情款款的睇凝着她。
  杨絮背绽出笑容,「真巧,在这里遇见你。你来接人吗?」像一种习惯似的,她神态轻松自若的被风翼拥在怀里。
  看着眼前这个有着一双坚定眼眸的青年,杨絮青打从心底感到温暖了起来。
  风家与杨家是邻居,她与风家的长子风曜同年,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班同学,但她却与风翼这个小她四岁的风家老幺较有感情。即使近三年未见,对风翼这个一出生就几乎是被她抱在怀里照顾的邻居弟弟,她依然不觉有任何疏离感。
  时隔三载,风翼不论在外貌或气度士都有了些许改变,但在她眼中,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她对他的感觉始终如一,仍是以往那般亲近喜爱,也还是习惯叫他「飞飞」
  这个小时候她替他取的小名。
  是风翼有什么神奇的魔力吗?她从很久以前就觉得,只要一见到风翼就会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愉悦感受。不过因为她的心思早就被她的古生物学研究工作占满,以致从不曾深人去细想这个问题。
  「絮!」风翼的俊脸无奈又哀怨的皱了起来,「我是来接妳的。」他的絮青怎么还是这么迟钝外加不解风情呀?
  杨絮肯看了看风翼,有些不能理解,「我以为穗彤会来接我。」
  「我才不会让她来接妳。」风翼的脸色又快速转换,一副理所当然、谁也阻挡不了他的模样,「分别了两年九个月又零六天……」他看了下表,「外加七小时三十二分!
  我怎么可能将优先见到妳的权利让给其它人。」
  杨絮青为风翼的「斤斤计较」有些想发笑,但她仍有疑问,「但是我告诉穗彤的接机时间是在一个小时后,你怎么会这时候就来了?」
  「对啊!」经她一提起,风翼也有话要问,「妳怎么会这么早就到了?如果不是因为我等不及想早一刻见到妳,所以提早出门,妳不就会在这里等上一小时了吗?」
  「我临时改了班机。」杨絮青解释,习惯了风翼被她弄得满脸担忧的模样。
  「那妳也要打电话来说一声呀!」
  风翼开始显露他的霸道,一直环在杨絮青腰间的双手更是随着情绪起伏而不时放松或收紧。
  「妳不知道如果妳真的在这里等上一小时,我会有多担心吗?妳又不喜欢待在嘈杂的室内,可外面天寒地冻的……妳看!妳还是穿得这么单薄,万一感冒了怎么办?就算不为别的,妳也该为我好好照顾妳自己呀!」他边念边将自己的外套披到她身上。
  风翼一连串关怀性的炮轰让杨絮背笑了起来,天寒地冻?摄氏十度算天寒地冻吗?
  她觉得天气还算不错呢!
  但她没有拒绝风翼的外套,因为她非常了解风翼对她关心的程度。
  即使她远在国外多年,他也像个唠叨小老头似的在来电及来倍中叮咛这、嘱咐那的,深怕她会穿不暖、吃不饱,还常常寄一些有的没的生活必需品给她。
  而只要她一回国,他就会像条鱼似的黏在她身边嘘寒问暖,照顾她照顾到无微不至的地步,谁教她对工作以外的其它生活琐事总是得过且过。而且她一旦开始工作就会像栽进去似的沉迷其中,忙到晨昏不分、废寝忘食是常有的事,当然他也了解,对她而言没有任何事比她的工作更重要,才会使得他为她牵肠挂肚、操烦不已。
  「飞飞。」杨絮青手掌往风翼胸膛安抚的拍了拍,浅笑道:「但是你来了呀!我也没有感冒生病,所以你就别担心了,好吗?」
  好可爱!风翼怔怔望着杨絮青的笑颜,一颗心上通上通地直跳。每当絮青对他这样笑,他就会完全忘了自己在做些什么或说些什么,先前的郁闷心情当然也早就被拋到九宵云外去了。
  半晌,风翼情难自禁的又拥紧她,絮青这模样实在太迷人了!
  杨絮青早就习惯风翼这样突如其来的拥抱举动,她安适的回拥他。想起风翼小时候总会在遇到伤心事时跑来找她,投进她怀里哭得有如水坝决堤,她常常必须哄上半天他才会停止哭泣,那幕景象历历如昨──黄昏的霞光照准她房里,哭累的小男孩已趴在她怀里熟睡……然而时光飞逝,那个爱哭的小孩已经长大,现在的妯别说怀抱不了他,甚至她也已经很难再将过去那个小男孩与面前这个长得精壮矫健的男子联想在一起。
  唯一不变的是,不论谁怀抱着谁,两人相拥的感觉还是这么让她感到舒服自在,每每令她兴起「真想就这么睡着」的念头。
  而且不知为何,她并不娇小,一六三算中等身材,但风翼高她二十几公分的身形像是一个拥抱就可以淹没她。虽然她在国外念书时接触的全是一些高头大马的外国人,却只有在风翼怀中时会让她有「娇小」的感觉。
  大概风翼是唯一一个会给她熊式拥抱的人吧!杨絮青轻笑着,开口道:「爸爸妈妈们都还好吗?」
  她问的父母亲是复数,因为她对风爸、风妈有一份深刻的感谢之情,他们等于是她的第二对父母亲。
  风翼微放开杨絮青,俏皮的耸了耸肩,「还不是老样子,你们家风平浪静,我们家锣鼓喧天。」
  杨絮青又笑了。
  两家的父母感情都很恩爱,但表达恩爱的方式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杨家父母各有自己钟情的职业,却同样都是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行业,忙时一两个礼拜互相见不到面是常有的事,所以会「和平」的享受相聚的时光,加上现在两个女儿也都已经长大,没有待在家中,杨家的「空城计」也就时时高唱了。
  而风家父母因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两人每天在一起的机率高达百分之百,偏偏这对夫妻把吵架当饭吃,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外加一个月一次的突袭战……好似见了面不斗斗嘴就会活不下去似的。不过说也奇怪,这样的夫妻不但没有如初结婚时众人所预言,会在三个月内以劳燕分飞的结局收场,反倒是跌破众人眼镜,越吵越恩爱的相处了三十几年。
  「风曜呢?好久没见到他了,他还好吗?」杨絮青随口又问。
  风翼脸色丕变,「妳问他做什么?」
  杨絮青微拱眉,不能理解风翼的脸色为何臭得像颗坏掉的鸡蛋,「我不能问他的近况吗?」
  风翼扁着嘴,「当然不是,但是妳问起他会让我嫉妒。」
  杨絮青看着风翼,全然不解。「这有什么好嫉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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