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是老薛民宿的大堂,玻璃门一进来,右手边是一张黄花梨大木桌,两米五长,一米宽,也算是整个民宿最奢侈的摆设,老薛口中的“洞庭神仙草”和“凉拌见手青”就搁这上头。
再往里走就是楼梯,楼梯下头放着一个三人长的旧沙发,估摸着是之前大堂的陈设,老薛换了风格不过还没舍得丢这旧沙发,除此之外,大堂空荡荡的,两个柜台都没有,唯一的付款码就搁在一个落地高脚架上,一切都是百废待兴的样子。
一台半旧的老式落地柜机刚好朝着这儿吹,金瑶不想让祝棉吹太多冷风,径直把祝棉抱到了里头的旧沙发上,怕祝棉冷,金瑶又取了车里的毯子给祝棉裹上,回来的时候刚好听到宋戈和老薛在聊进山的事。
“原来是可以进的,后来出了山吃人的事儿,就没人进了,除了我发给你的那个小玲。”
“山吃人是什么意思?”金瑶坐了回来,她就坐在宋戈旁边,和老薛面对面,老薛瞧着她要问,倒是先看了一眼宋戈:“女孩子听这个……不好吧。”
宋戈让他放心:“她不是女孩子,你尽管说。”
“海南做年,哦,做年就是过年,总之,是很讲究的,老话说,三十晚上,刀砧不得闲,海南再穷的人家,到了做年前,借钱借米也要杀鸡杀鸭,红烧肉、猪蹄子、荤菜、素菜七大盘八大碗的摆满香炉前的八仙桌子上,祭祖先仪式完毕后就放鞭炮,放完了才能吃饭,几十年前都是土葬,还都是埋山里,所以要祭祖就得走山路,早早地出发,带着白鸡白鸭去祭拜祖先。”
“应该是九十年代初吧,反正我还没出生呢,我们村有一户那是大户,家里有钱,人口也多,他们家的祖坟朝向是最好的,在一坡地上,风水先生是来看过的,说那是龙头凤雏之地,将来他们家指定是要发达的,所以后人祭祖去的人也多,可那一天,好家伙,到了坟头一看,那密密麻麻长满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老薛绞尽脑汁想要形容那东西的样子,可他也没见过,听了好几个版本还都一样,他索性总结了一下:“像是树杈,黑漆漆的,形状也不规则,就从那一个个的墓碑里钻出来似的,有人摸过,不过说法都不同,有人说是软绵绵的,摸着还发热,握紧的时候,还能感觉那东西在动,里头热乎乎的,有人又说硬邦邦的,用石头敲过,反倒是把石头砸出一个豁儿来,还有人说,那东西是幻物,就是说是幻想出来的你们知道吧,一摸就跟一缕烟似的,根本抓不到。”
“其中有个手欠的,觉得这要么是什么未知生物,要么是矿石,想要吞一块,索性拿手里玩的一柄瑞士军刀割了一截下来,藏在了家里,这一藏……就出事了。”
“他死了?”金瑶问。
老薛摇头。
“他疯了?”金瑶又问。
老薛还是摇头。
“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飞来横祸?”金瑶一口气问了许多,老薛连连摇头摆手:“都没有。”
“那算什么出事?”金瑶似乎觉得有些没趣儿,这万万年来她戏本子听过不少,连八卦她自己的戏曲和小说她也看过,早些年,人家写得还算是半真半假,她捧着竹简还能笑个一会儿,后来就越发离奇失真了,她连看都看不下去了。
“他开始做梦了。”老薛声音压低,力求用声音继续营造一股诡异恐怖的气氛,“而且他的梦里,出现的都是我们村将来要死的人。”
“等下,我没理清。”宋戈挠头,倒是金瑶轻飘飘来了一句:“预知死亡呗,对吧。”
“对头!”老薛抚掌,“凡是他梦到过的人,不出三天,必死。”
第67章 谁要进山?
那坟头长满怪东西的一家人姓万,当时去祭拜的都是万家子孙,至于这偷偷割了东西藏在家里的人,姓名模糊不可考据,家里排行十三,姑且叫他万十三。
万十三当年也才三十出头,家里婆娘是邻村指腹为婚的发小,生得是个倭瓜脸,上宽下窄,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总之,见过她的人都说不好看。
万十三自己倒是长得不错,十里八乡都知道万家有个漂亮小伙,不过自打和自家婆娘结婚后,万十三的帅气是看着看着跌了份,起先是身子骨佝偻了些,后来是眼窝乌黑了起来,再后来,他的头发开始掉了。
村里多嘴的就议论,邻村有钱,女儿多男人少,万十三长得又好看,怕是被女人掏空了身子,受不住喽。
可自打万十三从山上割了那一截怪东西的第三天,他发现他的头发多了不少,额顶以前看着总是反光,现在则长出了郁郁葱葱的胎发,而他的脸也跟着吹气球似地胖了起来,而这一切,仅仅发生在这三天内。
没人知道万十三是怎么做到的,他只和自己的发小讲过。
“那是个好东西哩。”万十三偷偷和发小炫耀,“我带回了那东西之后,晚上做梦,总是能梦到林霞。”
林霞是他们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也是海南里鲜少有的白嫩美人,见过她的人都说,那刚削好皮的椰子肉都没林霞的皮肤白,那刚摘下来的青椰子的汁水都没有林霞的鲜嫩,那十五的月亮都没有林霞的眼睛亮。
万十三还有一个公开的秘密,纵然是顶着婚约,万十三也偷偷谈过一场不成气候的恋爱,对象就是林霞。
“就是可惜,当时手也牵了,嘴儿也亲了,那天在山洼里,我裤子都脱了,那东西都起来了,她说她害怕,”万十三一边和发小惋惜一边回忆当时的场景,“你不知道,她是真嫩真白啊,可以捏出水来的那种,你知道那种手感吗?算了,你这个没见过女人的,说了你也不知道,总之,那天要是能成,我状态一定很好,可惜,太可惜了。”
“不过自打我把那东西带回来后,一连三天,我都梦到和我林霞干那个事,真爽快啊,所以你说,我最近头发怎么长出来了?就是怎么长出来的,阴阳调和,女人的水是可以养人的,诶,你听得懂不?”
万十三的发小听他说完,又是嫉恨又是羡慕,他没有万十三的好脸皮,也泡不到这么漂亮的阿妹,他只能回呛:“有什么好,林霞都嫁了三次人了,昨天刚嫁给了卖槟榔壳的老鳏夫,这就说明,至少有三个男人和她干了那个事,而你,只能做梦。”
万十三一边听一边叹息:“是啊,林霞命不好,没碰到一个像我这样老实可托付的,如果那天她在山洼里从了我,我兴许能鼓起勇气和我老爹老妈争一争。”
可第二天,万十三又听到了消息,说是林霞死了,死得很突然,没人知道原因,万十三托发小绕了好几圈才打听得来,林霞是死在了新婚的床上,死的时候,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红床单上染了一团又一团的血,最后整张床单都硬邦邦的,那是林霞的血凝固了,也是她的生命终止了。
万十三的发小说:“早就知道那老鳏夫是个变态,他那儿的东西和我们的不同,是带刺的,之前就弄死了两个老婆,林霞真可怜,她老爹为了给她弟弟换学费,把二十八岁的林霞又卖了一次。”
当时的万十三并没有发现自己做梦能预知死亡的事儿,可接二连三的,他梦到了自己的发小、村头的老寡妇、隔壁家的福娃,但凡是他梦到的人,都死了,而且在梦里,他们都是在干那种事。
林霞就算了,可发小是男的、老寡妇可太老了,还有福娃,一个留着鼻涕的臭娃娃,他怎么会对这些人动心思呢?万十三想不通,自己也没这方面的癖好啊,可他就是天天梦,多的三天,少则一天,总之梦到谁谁就会死,死了就开始梦到和新的人做那个事。
万十三快崩溃了,和林霞的梦他还可以和发小说一说,和发小的梦幸好他谁都没说,和老寡妇的、和福娃的他就更不敢说了,那段时间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崩溃,只当他是没了自小长大的玩伴。
海南天气热,死了人就容易坏,下葬的礼便就简单些,十天前,万十三的发小才没,如今碑都立起来了,万十三大晚上受不了了,他不敢睡觉,也不敢做梦,就跑到发小的墓碑前抱头痛哭。
“林二妹,是我的错,我不该梦到你,我不梦到你,你就不会死了。”
万十三哭着哭着又说:“不对,我不该喊你林二妹,你不喜欢我这么喊,你是个爷们儿,我不该笑话你女气,你说我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么喊你喊多了,才把你给梦死了啊。”
万十三更伤心了,只能下决心:“你放心,你死以后,你爹就是我爹,你爷爷就是我爷爷,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
万十三抱着墓碑,不知不觉就哭昏了过去,一哭昏,又做梦了,梦里又看到身下有个人,白花花的,圆滚滚的肚子在地上摩擦,他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自己又是光着身子,他的手正把着地上那人的两条腿。
万十三吓了一跳,连退数步,周围冷飕飕的,是一片空旷的白,他忽而想知道那人到底是谁,是谁又要死了吗?
“你是谁啊?”万十三谈过脑袋问,那人突然发出“嘻嘻嘻”的笑声,这笑声很怪,像是小孩子的声音,他继续笑,这次又变成了老妇人一般的声音。
村头的老寡妇?
万十三顿出了一背凉汗,只听到这人侧隐隐的说:“万十三,拿了神明的东西,是要还的。”
这声音……十分的熟悉。
“林二妹?”万十三惊喜极了,“不对,你是林二虎,我说错了,我刚说过,我再也不喊你二妹了。”
那人还是低着头,明明周围是一片光亮毫无遮挡,可他脸上却蒙着一层阴影,不是面纱或者面具,真的是一团黑漆漆的影子,像是刻意不让万十三看到他。
“我不是林二妹。”这人突然转过身,他躬身子,像是一只野兽,朝着万十三迈着缓慢又沉甸甸的步伐,他慢慢攀上万十三的手臂,歘地一下抬头,裂开大嘴,露出里头空荡荡的口腔,他没有舌头,却能说话,他脸上的阴影消失了,他像是黏虫一样贴在万十三的脸上嘶吼:“我是你自己啊。”
那是他自己,他是万十三,那万十三是谁?
万十三狠吸了一口气,醒来了,月亮出来了,特别亮,特别圆。
万十三盯着月亮,突然疯魔了一样跑回家,他冲进家门,他婆娘早就睡下了,听到声音点了蜡烛出来看,就看到万十三拿着她做针线用的剪子站在梳妆镜面前往嘴里鼓捣什么。
“做什么呢?这么晚回来?”
万十三在笑,一样的“嘻嘻嘻”,他转过头,嘴里的血顺着下巴一直往领口趟,他像傻子一样一直笑,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我在剪舌头。”
***
“后来这姓万的也死了?”宋戈问。
“恩,死了。”老薛觉得自己这故事讲得还不错,他比了个“三”,以作强调,“三天,又是三天内,他就死了,死的时候舌头都发脓发臭了,不过他死了也挺好,他死了就不做梦了,不会有其他人死了。”
“他死了你这事儿是怎么知道的?”宋戈磕着果盘里的葵瓜,“不是还有他做的那些梦吗?难不成你小子能钻人梦里去?”
老薛战术性后仰:“他写下来了,”老薛做了个誊写的姿势,“全写日记本里了,就在他剪完舌头后,他就窝在房里不出门,把前因后果全写下来了,他死后,他老婆就按照他写的法子,一个人,光着脚,抱着那截东西一步一拜地爬上山,把那截东西放回了原地。”
“然后呢?”
“什么然后?”老薛臭了宋戈一嘴,“万十三识字,他老婆又不识字,难不成也给你编一本小说出来?”
“你这就挺像编的。”宋戈回呛他,“我就记得读大学那会儿你爱码码字,整日神神道道的。”
老薛感慨:“是哦,你那时候你还给我枕头底下塞了一本马克思,让我别乱想,说是以毒攻毒。”
“呸,”宋戈笑,“马克思怎么能叫毒呢?”
遇到了老同学宋戈明显话痨起来,两人你一嘴我一嘴,还是老薛瞟了金瑶一眼,主动给金瑶添上了半杯白开水:“这咱们俩臭老爷们吹牛皮都吹得忘了金小姐了。”
金瑶脸色很淡,她也把万十三的故事听进去了,他们所说的又软又硬的东西,极有可能就是祝知纹的鹿角,昆仑对祝知纹下过咒,山长一岁,角增一寸,如果这故事是真的,那祝知纹的鹿角已经长出了鹿耳洞,漫出山体了。
金瑶想到过祝知纹这老家伙的鹿角肯定足够大,可没想到大到一座山都装不下,太大的话,到底该怎么救他出来?
祝知纹虽也做过风神,可骨子里还是一头普通的成年公鹿,他曾说过“头可断血可流,角角不能丢”,要卸了他的角比要了他的命还难。
“那位小玲小姐什么时候来?”金瑶微微皱眉,再不来她就自己进去算了,等她的时间都足够金瑶自己个儿进山了,要不是为了带上祝棉,也不至于非要请向导。
玻璃门外传来铃声,是老式自行车的车铃,车镫子一踩,骑车的人取下一斗笠帽开始扇风,海南当地人流行戴着一硬壳斗笠帽,远看像是塑料的,不过挡风挡雨遮阳防晒,便宜又牢固,大家都爱戴。
“谁要进山啊?”这人昂头,她穿着一件长袖格子衣,颜色都快洗掉了,半粉半白的,裤子是条工装裤,有些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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