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海洋,金色的世界。
这一刻,最伟大的画作也只是对这自然痴心妄想的模仿了,赵斯同非常喜欢眼前的景象,他用一种审美的,不事生产的目光去欣赏着,要击节赞叹,多么伟大的色彩!
色彩里头的农民,一个陌生的群体,他们是点缀,赵斯同微笑看着一切,他很快嫌收割机破坏了这种美,太机械了,机器不该争夺自然的本真,应该让农民靠手靠脚劳作,来维护这种美,必须有农民,才能叫美延续下去。
他们还必须有刀刻一样的皱纹,古铜一样的皮肤,健硕的大腿,呈虎踞龙盘之势,穿梭在色彩里,才能和这样完美的大地匹配,吻合,是美必不可少的因素。该死的收割机,工业化真是败坏,赵斯同深深遗憾。
他用几根烟,立马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了。几个老汉,争先恐后问他想打听什么,非常热情。赵斯同带着和气的笑,他跟这些人闲说几句,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群体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本质愚蠢,短视,有点小聪明,兴许能在实际生活中搞到点小便宜。土地是美的,但土地上的人,只是一根烟的价值。
明月的家庭情况,他摸查清楚了,非常适合当新闻的主角,糟糕的出身,励志的经历,是当代农村学子的最佳成长模板,太正面了。
“李万年没福气,他家要出人才,看不到啦。”
“杨金凤有福,卖豆腐将来供出个大学生。”
“那可不是她供的,这是命里的事,哎嗨,有贵人缘,啥事不成?”
赵斯同微笑不止,他听农民说话,想象李秋屿当初如何在茫茫土地里找到李明月的,他又是怎么听下去的?听这些农民说话。
老农们身上的酸汗味儿像腌透的鱼,那样硬,浓烈,赵斯同忍受着,他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得不继续忍受,乡村的人对每家每户的事情了解的那么详细,明月的爸爸,是个搞传销的骗子,骗村里人的钱,骗他老娘的钱,被乡民们
鄙视,但李明月就是命好,有贵人相助。
“她家没亲戚吗?”
“都不来往了,杨金凤跟亲闺女都不来往,哪有啥亲戚?”
“怎么和女儿也不来往?”
“还能为啥,为钱的事,杨金凤卖个豆腐不易啊,她家原先还有个小子,喂火腿肠噎死了,小孙女也送人养了,家里拢共她一个人出力,没旁人啦,明月那小妮儿能念出来真是老陵的事。”老头子一副勘透此间真相的样子,带点得意,赵斯同为他再点一只烟,他便诚惶诚恐,“有劳,有劳。”
赵斯同始终是笑脸,他听到任何人间惨事都绝不动容,这样的事,刺激不了他的情感,他把剩的烟留下,老汉们受宠若惊,目送他老远。
明月的家,叫两扇旧黑木板门挡着,自然无人,土墙上爬满丝瓜,顶着黄花,也有梅豆,墙叫这两样覆盖住了。尘土弄脏了赵斯同的鞋,他跺垛脚,走了一段小路,转到大路上,出了庄子,眼界再次陡然一宽,远远见所谓的东湖地里站着人,据说里面有明月的奶奶,哪里有湖呢?赵斯同对这些称谓,感到莫名,他辨认片刻,一个瘦的、黧黑脸面的老年妇人,跟在人后头,像在商量什么,她跟得紧,前头那人叼着烟,一直在摆手。
赵斯同冒着烈日,眯眼看了会儿,风是热的,卷起路旁树枝扫到脸上,他退几步避开,尘土飞扬,这儿真够脏的。
回城后,有段路非常堵,全是学生,赵斯同才发觉是高考时间。赵斯同请书记的一号大秘吃饭,还有陪同的几人,气氛很融洽,但事情却还没落实,这秘书非常鸡贼,一直跟赵斯同打太极,此人看着是铜墙铁壁,他当然不信。
大约九点回酒店时,碰上李秋屿,赵斯同笑着拦他:“师哥看样子要回家了?什么时候,请我到家里坐坐?”
李秋屿说:“家里条件比不上这儿,怕寒酸到赵总。”
赵斯同道:“不是这个原因吧,这两天高考,你得忙着照顾小侄女。”
李秋屿说:“不如你慷慨,我只照顾一个孩子,你都捐大楼了。”
赵斯同十分赞同:“我一直都关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关心祖国的花朵。”
李秋屿走下台阶:“斯同楼不错。”他没打算跟赵斯同鬼扯,他要回家。
赵斯同对着他背影说道:“师哥,人生的新乐趣是小姑娘吧?”
风吹得李秋屿头发乱了,扎进眼睛,他回头,看看赵斯同,两人隔着点距离,赵斯同笑着,李秋屿又退了回来,他走近赵斯同,一伸手,慢慢从他领口那拈住根什么东西,赵斯同不知道。
他都取下了,赵斯同还是不认识。
一根短短的麦秸,又亮又滑,是跟着收割机飞出来的。
李秋屿已经预料到他会去调查明月,这根麦秸,不过是证据。
“认得这什么吗?”李秋屿含笑。
赵斯同说:“什么玩意儿?”
李秋屿轻描淡写:“麦秸,小麦的杆,能听懂吗?”
两人目光对上,赵斯同知道他知道了,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知道了。
“师哥,我这么煞费苦心,改天记得请我吃饭。”赵斯同笑眼闪动,在嶙嶙夜幕下像吐信子的蛇头。
李秋屿淡淡瞥他:“一定。”
赵斯同目光追着他:“我一直怀疑,你念法学,就是为了学会怎么完美犯罪的,现在看,是不是验证了?”
大学的时候,李秋屿是法学院最优秀的学生,他偶尔也去数学系物理系旁听,据说,他曾经理科成绩比文科成绩还要好。
他独来独往,神秘孤僻,赵斯同非常愿意跟他共享什么秘事,但很明显,李秋屿不愿意,他像个孤儿,从不谈及自身家庭、过去,像是没存在过,他这么个人凭空而来。
他沉默时,恰如他喜欢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主人公,神经正像纤细的蝴蝶振翅。赵斯同是他身边唯一熟读各类人文作品的人,两人交流过,甚至算得上愉快,他为能探究到李秋屿的心灵一角感到振奋。他频繁去法学院旁听,为的是观察李秋屿,他靠着惊人的观察力,还是看出些东西。比如,他经常跟李秋屿说些自己有悖常情的大胆想法,一些说出来,会吓到别人的东西,李秋屿都很淡然,他一点不惊讶,也不会批判,他似乎什么都能接受,这让赵斯同天然亲近他。
他发现李秋屿喜欢研究犯罪,尤其是些模棱两可,难说是非,很复杂的案件。李秋屿设计过一场辩论,主题是假设有个实验场,完全没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将会是什么。
设计者没有参与发言,只是看着同窗唇舌激战。善恶的争论,无始无终,赵斯同意犹未尽听完,问李秋屿的观点,他自然是没有的,看起来百无聊赖,像一个人,随便往被网住的兽群里丢了肉,猛兽们乱起来,争夺,撕咬,而这个人已经走开了。他有种直觉,李秋屿这人一定藏着某种坏心思,只是不露痕迹。
赵斯同觉得自己这次命中,他期待李秋屿的反应,李秋屿没反应,他的面具跟脸不分彼此。
“你放心,我绝不会在小姑娘面前说你坏话,除非你允许,只要你吩咐,我对你言听计从。”
李秋屿轻轻拍拂他肩膀,像是提醒他,在子虚庄落了灰尘:“你是我的狗吗?”他笑得有点轻浮,似真似假,赵斯同是不会生气的,李秋屿很久没流露这样的恶毒了,只会叫他兴奋。
赵斯同抓住他手,眼睛闪亮:“师哥这么阴暗,小心被人听到。”
李秋屿笑着夺回手,又快又重。
“你想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但不要妨碍到我,我不喜欢被打扰。”
赵斯同道:“这么说,是真的了?”
李秋屿似乎无所谓真假,他往车里走。
“你听我说,如果你真的对小女孩感兴趣,我可以帮你,我知道你不需要,你自己就能搞得定。但你如果想要源源不断的,”他压低声音,突然不说了,李秋屿笑道,“怎么,你是那种担心隔墙有耳的人吗?说啊,继续说。”
赵斯同问道:“真有兴趣听我说?”
李秋屿掏出车钥匙:“到我车里来。”
赵斯同立马跟他上了车,车里灯光幽暗,两人都像鬼影一样坐着,赵斯同继续刚才的话:“你不会真打算在酒店呆着吧?”
“不行吗?”
“当然不行,你是在蹉跎自己,浪费自己。”
“你跟我说个不蹉跎的。”
李秋屿但凡表现出一点点兴趣,赵斯同便倍受鼓舞,他要抓住他情绪的微弱苗头,来之不易。
“跟我回上海,你有没有注意到网上有那么一批人,意见领袖,经常可以影响舆论,这正是你的长处,那些人算个屁啊,跟你比起来,给你提鞋都不配。”
李秋屿靠在驾驶座上,非常松垮,他懒洋洋的:“然后呢?”
赵斯同说:“你来当意见领袖,这不是你最擅长的吗?大学的时候,你只要愿意动一动嘴,你的那帮同学就对你顶礼膜拜。我知道你不稀罕钱,不稀罕跟着我做生意,可以,但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去搞舆论,替某个集团说话,你明白的,无论什么时候,世界都离不开舆论。民众其实就是帮蠢货,”他颇为得意地说起过去,“知道我第一次意识到民众是蠢货,是什么时候吗?”
李秋屿看着他。
“是中学,我的那帮老师哪个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可他们放学后,一起练轮子,当然,那时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邪教,他们跟风,竟然那么轻易上当,深信不疑。我就知道,大部分人都是蠢货,只有少数人清醒,知道世界是怎么运行的。这群蠢货本质上根本没有立场,立场可以随时换,既能落井下石,也能冲锋陷阵。谁说的好听,喊得响,他们就支持谁,信服谁,他们天生需要听别人的,自己没法产生思考,尤其是你告诉他们一样东西可能危害到他时,他会更信服你。”
李秋屿
说:“我怎么不知道我还能做这个?”
赵斯同有种压抑的热情:“你不知道自己的魅力,这一点,恰恰是你最大的魅力,你有高学历,有出色的外表,有最能蛊惑人的言谈举止,网络上那些丑八怪都能兴风作浪,你比他们条件好一万倍。你可以去大学里讲座,那帮人最容易被煽动,我还可以帮你策划出书,书里只要在假话里头掺些真的,民众就会觉得全是真的,还有什么比影响一个人的脑子更有意义的事吗?”
“我为什么要做这个?”
赵斯同笑了:“你可以永远做偶像,为所欲为,当然,你要跟我合作,我们是共生体,我需要你为我说话时,为一个群体说话时,你要做到让人信服,我们是对的。到时,别说一个李明月,一千个一万个,都手到擒来,可在外头,你还是公众心里的偶像,知识分子,说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开启民智的。”
李秋屿微笑看他:“这么说,你是想让我当你的代言人?”
赵斯同一点也不否认:“不止为我,这世上不止一个我,你有最聪明的脑子,不该这么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多无聊。更何况,你是有报酬的,报酬就是真正的自由,你想找什么刺激,找什么乐子,都可以,谁也没你快活。”
李秋屿说:“说完了?”
“你如果还想做律师,我也可以给你打造一条更好的出路,同样可以影响很多人,想要日子有乐趣,总得想个办法不是?”他并不死心,缠着李秋屿继续说。
李秋屿发动了车子:“我想死,你不想死的话可以下车了。”他对赵斯同笑了一下,非常温和。
赵斯同咬牙打开车门,重重关上,趴窗户那笑道:“这也不想,那也不想,是不是现在只想引诱个小姑娘?还是已经做了?师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短视?一个李明月就够了吗?”
李秋屿看也不看他,猛得加了油门,差点把赵斯同带倒,车子和人一同往夜色里奔去。
第48章 明月披着湿漉漉的头……
明月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趴沙发撅屁股写卷子。李秋屿不在,她就没了管头,小时候放学后她跟同学总爱随便找地方趴着写作业,说着玩着,作业就完成了。她做好卷子,到书房找书看,她把李秋屿上次看的《佩德罗巴拉莫》取出来,有一页折了小小的角,明月翻开,看到一段话:
“那时世间有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看坏了眼睛。月光渗进你的脸庞,我一直看着这张脸,百看不厌……”
明月怔住,这段话看过,绝对没有看过,她从没翻开过《佩德罗巴拉莫》,这是一本外国小说。但为什么会觉得看过?她一下想起来,是李秋屿,她刚来的中秋,看见月亮,再看李秋屿,觉得眼睛要看坏了,怎么会有人写她的事?写她的感觉?明月反复品读这一段,如痴如醉,她不用看全书,单单因为这一段就爱上了,多奇妙啊。她料想自己假使看完全书,见过所有句子,也最爱它。
她把书捂在胸口,不知为何,情绪被引得这样炽盛,她喃喃自语着:“苏萨娜啊,苏萨娜。”明月叫一种很痴缠很伤感的东西笼罩着,仅仅呼唤一个名字,她感到一种甜蜜的空虚,她想做点什么,却像无头苍蝇,在书房里来回走动,“那时世间有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看坏了眼睛。”她忍不住低头亲了亲书,又亲亲它,再亲亲它,忘记她是要来找《鬼》的。
天很黑了,连楼下散步的人声也隐去,明月抱紧书,往窗台下面看,只有路灯,她又走动起来,她一会儿靠在窗帘上,一会儿跑去卫生间,凝视镜子里的自己,她的嘴唇鲜红,像发烧,眼睛那样大,那样黑,像有个硕大的月亮照在上面。她心里有什么东西,一下生出来,从没有过的,几乎把人弄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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