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自语道:“为什么好医院,好医生,都在城里呢?我们什么也没有,小病不看,大病等死。”
李秋屿没法回答她,他之前的心情又消逝了,没有烦躁,没有无聊,他要管她的事,他没法不管,开了那个头,他和赵斯同一样,一条道要走到黑。
“这件事,我会帮你的,你不要太担心了。”
“那我们家欠你更多了。”
“咱们不说欠不欠,我跟你之间没这个词。”
明月心里发热,她正不知道说什么好,见窗外乔老师匆匆过去,她穿了件薄风衣,人很瘦,衣裳荡得厉害。李秋屿也瞧见了,思忖起来,却听明月说:
“我觉得,孟老师喜欢你。”
李秋屿不知她思维怎么跳跃这么大,条件发射般否认:“不可能,胡说什么呢?”
明月认真说:“我就知道,她喜欢你,不是朋友的喜欢,是想跟你谈恋爱的喜欢。”孟老师对他的笑,看他的眼神,明月现在全看得懂,尽管克制。
李秋屿哑然:“你怎么知道的?”他低头继续剥一颗松子,明月的脑袋忽然凑了过来,张嘴去叼,几乎是含住了他手指,她的口腔温暖,湿润,李秋屿抬眼看看她,她也没松口的意思,眼睛告诉他:她就是知道那种感觉。
李秋屿轻轻一挣:“不嫌脏。”手指上全是她的口水,他并没擦,那点唾液像是风干不了,触感永在。
第54章 一到周末,明月跟李……
一到周末,明月跟李秋屿两个就像寻常过日子的一样,李秋屿买菜,烧饭,这儿成了明月另一个家。这家非常舒服,没有旁人,屋里放着的,摆着的,除了李秋屿的东西,就是明月的东西,她特别满意。
沙发垫子新换了一套,明月问旧的呢,李秋屿说扔掉了,她觉得这行为浪费,垫子好好的,又软和又干净,她崴脚时,垫子温暖着她,现在却被李秋屿一声不响丢开。
“不好好的吗?”
“该换新的了。”
“你下次扔东西能不能跟我先说一声,你不要了,我带回家去给人用。”
李秋屿从厨房里出来,笑道:“谁要?铺沙发吗?旧东西给人不好。”
明月说:“不一定铺沙发,用处可多了,有人家里像样的床铺都没有,收破烂的许老头家就是,要是送他,他肯定高兴,能铺他的床。你诚心送他,就不是伤人的自尊心。”
李秋屿道:“下次一定提前跟你说。”
新沙发巾是好看的,还有配套的靠枕套子,印着白色小猫,明月抱起靠枕,叭叭亲了两口,真柔和啊。她在沙发上滚来滚去,又爱上新的东西了。
味道也好闻,香气蓬蓬的,像叫太阳晒出来的。李秋屿吃完饭,要看会儿新闻,明月很自然地枕他腿上,望着天花板喟叹:“我小时候就这么枕爷爷腿上睡觉的,我干什么,他都夸我,不像奶奶,奶奶从不说我的好。”
李秋屿的脸叫电视屏幕映着,一手撑着下颌:“你奶奶其实很为你自豪,不爱说而已,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一样。”
头顶的灯,是这样素雅、简洁,墙壁雪白,屋头也没有洞……她家的石头房子,墙上留个洞,太阳光会直直照过来,灰尘浮动,尤其冬天最明显……一切都好,家里房子是好的,这儿也是好的,世上所有都是好的,明月心里一阵热流,她处于莫名的感动中,她热爱当下的日子,日子里的人、动物,植物,万物,没有这样的热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李秋屿跟她商量起接杨金凤的事,明月回神,说:“这会家里忙得很,要收要种,还要防着喜鹊偷吃花生,它们胆子大的要命,能用它的长嘴,把口袋都给拉走!”
李秋屿笑说:“喜鹊这么刁钻的吗?”
明月道:“你以为我讨厌喜鹊吗?一点也不,只要别偷我们太多,可以请它吃几颗。我小时候想过一个问题,现在也没想通,人把对自己有好处的叫益虫,有坏处的叫害虫,可是动物能知道什么呢?它们才不懂好坏,饿了要找吃的,冷了要找暖和的地方睡觉,这是它们的本能,它们压根不知道自己是好的,还是坏的。所以,有一次,我看见夹子上夹到只老鼠,它恐惧地挣扎着,我竟然同情它。但夏天的时候,死绿头苍蝇爬馒头,我又觉得真恶心,想拿杀虫剂把它喷死。为什么我这么矛盾,一会儿同情,一会儿憎恶?”
她忽然抓住李秋屿的手盖住眼睛,叫嚷着,“不想了,我总是想些有的没的,有时我也搞不懂我都在想什么。”
李秋屿笑着,顺势摸起她脸蛋,很轻柔:“因为你天生爱思考,你说的没错,万物本身没有是非好坏之分,除了人类,除了人类有罪外,其他生灵都没有好,也没有坏,只是生存。”
他想起童年的那只白猫,被无知的孩童,残忍打伤,慢慢死去。忠诚的狗,被主人卖掉的那一刻,还在摇尾。除了人,万物都没有能力行大善,也没有能力作大恶。当然,万物也成了人类的旁观者,它们绝对无法理解人类的这一套东西,李秋屿少年时期,便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人类,他宁愿当旁观者,既然是旁观,就无所谓善恶了。
“有罪我也想当人,”明月的脸贴着他掌心,“只有人才能有思想,有精神世界,我努力尽量不让自己有罪,不做不好的事,”她睁大眼,温柔又高兴地往上去瞧李秋屿,“你是想做人,还是当别的?我们小时候讨论过这个,有同学说想当鸟,我从没想过,我只想当人。”
李秋屿的手指在她光滑肌肤上流连不已,像是抚摸无辜的羔羊,羔羊一定是纯真善良的。
“我现在是想当人的,要不然,没法跟你说话了是不是?”
“有不想当人的时候?”
“有吧,什么都不想做的时候,连人也不想当了。”
明月一骨碌爬起来,挠他胳肢窝:“你什么都不想做也不要紧,我就逗你笑一笑,看你笑不笑?”
李秋屿往后掣身体,笑起来,明月还在往他腋下乱抓乱挠,他笑着阻止:“别闹了。”明月坚持偷袭他,想要看他笑不停似的,李秋屿捉住她,稍微用力,她便伏他腿上不能动了,他轻轻朝她屁股打了两下,“还敢不敢?”
明月脸上涌满血:“你放开我,弄疼我啦!”她胸部膈在李秋屿大腿上,有些疼,又发窘,急得大叫,李秋屿很快松开她,明月脸已经绯红一片,抓起抱枕,紧紧搂在怀里。
两人对视着,明月脸上的火越烧越重,她忽然狠狠地拿抱枕砸李秋屿,他头发都乱了,却也只是笑笑,弯腰捡起来:“闹腾半天,也差不多消食了,学习去吧。”
明月绷着脸,又噗嗤笑出来,指向抱枕:“你喜欢小猫咪是不是?才买这个。”
李秋屿说:“算是吧。”
“那你为什么不养猫?”
“喜欢不一定要养。”
“那你喜欢白色小猫?”
“我只注意过一只白猫,很好看,浑身雪白,它干干净净的。”
明月冲他招招手:“你过来。”
李秋屿笑着走近:“又干什么?”
明月一下搂住他脖子,对着肩膀咬,李秋屿被刺激的痉挛了一下,明月还在咬他,咬住又松口,松口再咬住,齿尖力度始终不大。
李秋屿放任她一会儿,闭着眼,衣服都叫她咬皱了。
“我是小猫,小猫就这么爱咬人。我咬你,你怕不怕?”明月心里总有股冲动,想碰一碰他,挨一挨他,跟他瞎乱,恨不得长他身上。
李秋屿缓缓睁开眼:“怕,我看你是小狗。”
明月指甲在他手背上划过:“我还要抓你。”
李秋屿低头笑:“胡闹,快起开。”
明月的手扒到他胳膊上:“哎呀,我的爪子被你衣服勾住啦,拿不掉。”她笑得整个人立刻倒他怀里去了,李秋屿抱住她,她软软的,一直在笑,李秋屿扶稳她:
“好了,好了,我还要回酒店一趟,做功课吧。”
“那我要先睡,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明月负气说道。
李秋屿笑道:“要是困的话,就先睡。”他急匆匆出门,像是时间很紧。
明月一个人在家做卷子,一科又一科,她非常喜欢数学和物理,觉得有意思,跟读小说是两种有意思。不用动感情,而是钻到一种缜密严谨的逻辑体系中,这是相反的体验。她也爱理科班的老师们,她现在处于一种什么都爱的状态里,生活特别美好。
她做完卷子,偷偷溜到李秋屿的卧室,把他衣柜里的衣裳闻个遍,才躺到他床上去。他很爱清洁,枕头非常清爽,不像她见过的那种,泛着黄印子,油油的,只看一眼就臭死了。李秋屿的东西上,常年带着好闻的味道,他没任何不良嗜好。明月又爬起来试了试他的大衣,她问过他,冬天穿这个不冷吗?
大衣特别暖和,摸起来也舒服,她跟老鼠似的,把李秋屿衣柜弄乱了。明月躺他床上睡着了,被子轻薄,却一点也不冷,李秋屿回来后,见她在自己床上,睡得很熟,叫都叫不醒。他也只轻喊了一声,明月没反应,李秋屿弯下腰,两手撑在床上,近距离注视着她,他把她额头边的碎发抚了又抚,无声看了许久。
李秋屿在沙发上睡了一夜。
明月第二天一点不觉得不好意思,反倒得寸进尺:“你的床可比沙发好多了,被子也暖和,你自己用的都这么好,却叫我睡沙发。”
李秋屿无奈笑说:“你自己要睡沙发的。”
明月理直气壮:“我以后要睡你的床,有助于我睡觉,我睡好了,才能学习好,你叫不叫我睡?”
李秋屿说:“你想睡哪儿都可以。”
“还有一点,”明月鼓着腮,很严肃,“你的床只能咱俩睡,你平时睡,我周末睡,要是有旁人再睡,我就不高兴了,我不高兴,就会影响学习,你能不能答应我?”
李秋屿问:“还有什么条件吗?一块儿说完,我都能答应你,只要你能安心学习。”
明月说:“暂时没有了,等我想到再提。”
她完全霸占了李秋屿,心理特别满足。到了学校也是高兴的,她有时会发呆,想起李秋屿,脸上露出一种柔和的、迷醉似的笑容,乔胜男注意到她了,一眼看透她的状态。
乔胜男已经知道是谁带给她这种影响,她对李秋屿,本来没那么多联想的。李秋屿是个很温文的男人,说话、做事,绝对不会让人对他有任何不好的观感。乔胜男在去年冬天见过向蕊,向蕊来接明月,她知道这是李秋屿的女朋友。他这样的男人,眼光高,挑挑拣拣,仍在谈女朋友不算难理解。
可现在不一样了,一旦进入疑邻盗斧的状态,怎么看这人,怎么觉得他可疑。乔胜男用一种迂回战术,先找她的同桌谈话,一个很寻常的女孩子,不内向,也不外向,她如实告诉老师,李明月一到周末特别高兴,要回亲戚家。
乔胜男又找了张蕾,她早知道两个孩子的户籍地,同属乌有镇。她希望了解下李明月到底有没有这号亲戚,张蕾心里吃惊,乔老师原来知道她的信息,这个老女人……真够阴的,没事关注人户籍地做什么。张蕾对乔胜男非常厌恶了,她得不到她的喜爱,无所谓了,她得到了比乔胜男资质好一万倍人的青睐。赵斯同许诺学生们,考得好,暑假便能去北京上海那样的城市旅行,他慷慨,风趣,跟学生们说话一点架子没有,跟着他,能上报纸,能见世面,这都是实打实的好处,乔胜男这样的古板女教师,什么都没有。
张蕾回过头看高一时的自己,觉得真是幼稚,她对老师这个群体也没任何想象了,哪怕是重高的老师,也不过是群穷酸秀才,跟赵斯同这样的比起来,普通得不得了。
面对乔胜男的问话,张蕾说:“乔老师,我只告诉您,您千万别说是我讲的,李明月家庭条件很差,她父母在外打工从不回家,她以前靠她奶奶卖豆腐念书。大概是初二的时候,我们听说,她有个城里亲戚,以前从没听说过,就是之前来接她的那个男的。”
这么早,乔胜男惑然不已:“初二?初二开始就是李秋屿资助她念书了吗?”
张蕾说:“好像是的,不过我后来转学不清楚了,但有件事,我偶然听说,这个人其实不是她亲戚,这人在镇政府登记过,是我跟我妈去那儿办事听人正闲聊说的,只听人这么一说,具体是不是我不好下定论。”
乔胜男没能力去调查李秋屿,也没时间,张蕾不知道她问这些干什么,小心试探着:“但李明月自从有这人资助后,明显跟我们不一样了,她用的东西,都是好的,”她做出同学间羡慕的情状,“我们那时都开玩笑说,有这样的亲戚就好了。
乔胜男一下想起办公室里的一次闲聊,不是她,是别的女老师,说李明月头上戴的发卡像什么品牌……她没在意,也不了解品牌,此刻电光火石似的,对上某种信息,一个成年男人,要想诱引一个少女,简直太容易了。倘若这男人再有钱财、一定地位,表现得彬彬有礼,十分亲和,十几岁的少女除了对他崇拜、爱恋,几乎没第二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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