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来,”李秋屿朝她身后看看,“吃完饭就回来了。”
明月惊魂甫定,她在这个房子里担心过变甲虫,李秋屿自杀过,房子是无辜的,默默承受着人在里行的事,留下的沉重。
李秋屿买了点新鲜的草莓,洗出来,两人坐沙发前一块儿吃,事情已经过去几个月,他觉得可以跟她谈一谈了。
“如果你害怕的话,我们可以换房子。”
明月立马摇头:“不要,我很熟悉这儿了,舍不得换,”她觉得这样的话,房子太可怜了,承受这么多,人还不要它了,“我不是害怕,我一直想问你……能问吗?”
“当然能,我本来也想跟你好好聊一聊。”
“你那天,没发觉家里进人了吗?我的鞋就在垫子上。”
“没有,我当时心不在焉,没注意到,你进来时,我才知道,但已经糊涂了,不知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你坐椅子上的时候,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脑子是空的,感觉不到自己存在了。”
明月诧异无比:“什么都没想?”她以为他做那个事之前,内心非常痛苦,绝望,会不停流眼泪,一点也不留恋这个世界,“没有感觉吗?”
“没有,可能是之前感觉已经消耗尽了,无论是好的感觉,还是糟糕的感觉,都消失了,我心里很平静,谁也想不起了,所有形象都在脑子里消失了。”李秋屿没有忘记那种感觉,没有感觉本身,是非常强大的,始终贯穿着他的生活,比这更强大的,只有死亡了,才能把“没有感觉”彻底消灭。
明月有些失落了:“咱们认识那么久,你从没发过火,一直笑盈盈的,你其实是没感觉的吗?只是觉得该笑着对我。”
李秋屿说:“不是,咱们在一块儿相处的日子,我很高兴,那不是假的。”
“那为什么没想一想我呢?是不是我太渺小了,跟你的没感觉比。”
“不,你不渺小,你比我强大的多,可能我本质上是个虚弱的人吧,这要让你失望了,明月,我知道你一向把我看得很完美,我也的确想在你心里一直维持这样的形象,至少看起来像个榜样。”
“你不是虚弱,是承受了太多难受的东西。你跟我说过,有种人看着好好的,其实并不想活,我到那天才知道你在说自己,可惜我没听出来,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做,为什么你会是个没感觉的人?”
她迷茫地看着他,想得到答案,语气忧伤,她如果不晓得这个,就无法真正了解李秋屿,她一辈子都会处于担心他自杀的境地里。
草莓鲜艳欲滴,水分十足,散发着香甜,屋子里全是它的味道,就是珍爱这可爱的草莓,人都会想活下去的,明月为自己无法理解李秋屿深深惆怅。
李秋屿不住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他看向她:“你要听我剖析自己吗?可能会很长,也很无聊,而且我是成年人,跟你说这些,我会觉得可耻,把自己乌糟糟的东西让你听去,让你产生绝对谈不上美好的感受。”
明月握住他的手:“咱们什么话都能说,我一直对你都是,”她自责起来,“不全是,我有段时间,隐瞒了你一些事,我不像从前那样亲近你,我一直都在想,是不是我的问题,要是我还跟你亲亲热热说话就好了。”
李秋屿道:“不是你的问题,是我自己,你不要往自己身上找原因。”
“你要是不怪我,能告诉我原因吗?”
李秋屿点点头:“这跟那天拿刀,本质上也许是一样的,都是解剖自己。”
第69章 “要从哪儿说起呢?……
“要从哪儿说起呢?”李秋屿像是笑了一下,云样的笑意,需要一阵记忆的风把脸吹开,好能看见过去里的人。
“我之前说过,我跟赵斯同的关系复杂,他像个完美的数学模型,从不怀疑自己。我认识他后,总觉得他很熟悉,后来才明白,他可能跟小时候的我有一点相似,但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他察觉到明月的目光,有些忍无可忍,“别这样看着我,明月,你眼睛像婴儿。”
明月不安地眨眨眼,不晓得该把眼睛往哪儿看了。
李秋屿自嘲地笑起来,他的情绪,是种压抑的平稳:“我学过一段时间的俄文,那个邻居很博学。不过,在特殊年代他吃过苦,他是个很正直友爱的伯伯,但同时,他为人谨慎,会保持很强的警惕心,我想这应该是那个年代给他留下的阴影,大家互相猜疑、举报,他不得不小心做人,其实那时环境已经正常了。我那时刚念初一,脑子算好用,他注意到我,鼓励我学习,他是那附近最有才能品性最好的一个人,他妻子去世了,孩子在外地,大概耐心教我东西,也是排遣寂寞的好方式,毕竟我能跟他交流。”
“你很喜欢那个伯伯?”
“喜欢,他也很喜欢我,这让我心里稍觉安慰,我跟保姆的日子并不算很顺,那儿什么人都有,都是底层百姓。附近有个菜市场,常年飘着卖咸鱼的味道,很刺鼻,那儿的人就整天泡在臭气里,大声吵嚷,时不时骂起来,打起来,很乱。那个伯伯干净利落,他说话和气,从不跟人争执,他跟那些人也说不到一块儿去,买东西缺斤短两也不会找人家,不是他懦弱,他不愿跟人起冲突而已,他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冲淡平和的生活,吃点小亏不算什么,他人生里,大亏都吃过了,何况一根葱半头蒜的事呢?”
俄文邻居的模样,从远去的年月里翻耕上来,一丝不苟的头发,锃亮的皮鞋,文雅的笑脸,一肚子的知识见解。李秋屿想过父亲的形象,跟他重合,他不是实体的父亲,在他的青春期里,短暂成为精神之父,一个男人的符号概念。
“他后来不喜欢你了吗?”明月靠直觉发问。
李秋屿的心猛然被牵扯,有些忧伤:“你也曾不喜欢我一段时间,只要能看透我,就会远离我,这是善的本能反应,我明白。”
明月想否认,他摇摇头:“没有怪你的意思,我承认我虚伪,这好像是没办法的事,天生懂得伪装,像变色龙,需要我什么样,我就什么样,这能省去很多麻烦。你猜的对,他后来疏远了我,他看我的眼神充满警惕和怀疑,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枪决犯人的现场。”
枪声再次回响在李秋屿耳畔,穿破时间,郊野潮湿的土腥,缠腿的杂草,土坡上站满百姓,风一吹,什么都露了出来。那会儿还能看枪决罪犯,不避讳百姓,卡车拉着,打县城中心过,道边的人指指点点,追着过去看。选中执行枪决的武警战士们心理素质过硬,但百姓们的似乎也不逊色,他们爱看这个,什么热闹都爱看。
“你说过,看过枪毙犯人的场面。”
“对,只有在那儿,你才能看到一个个人,把身为人这种生物最深的东西表现出来,有的人已经吓得失禁,有的人在忏悔,可能最后一刻都在演戏忏悔,也许是真的。还有的人,装作无所谓,但其实在打颤,一声枪响,什么都结束了,上一秒还有着形形色色的反应,下一秒,成一个什么东西了呢?”李秋屿无法概括,“只是样东西,甚至连东西都不算,旁边的泥土、草丛都还有生命,大概是一根废弃的绳子、木棍,或者别的什么。生跟死的距离太近了,一秒的距离,我不是同情死刑犯,只是震惊生跟死可以这么近,一点也不遥远,连我的老保姆那时都觉得自己至少能活到八十,她身体很好,但如果这中间人发生一点什么事呢?立刻就能由生变死。”
他说到这,眼神深邃起来,眉骨压低,人莫名有些戾气,“我确实是去看枪毙一个人的,是去看一个人死的。那个伯伯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我们对视的刹那,他好像就看透了我,知道是我,他什么都知道了,我在他心里,也就死了,我好像真成了孤儿,无父无母,他不会再教我任何东西,因为不值得。”
李秋屿头疼的突然,他皱起眉,明月看出他不舒服了,她从沙发上滑下来,扶住他:“你是不是难受?”
“我有过跟赵斯同类似的心境,自视甚高,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做到,事情过去太久,我已经辨别不清楚当初的动机了,我自己都不认得自己,明月,你还能认出我吗?”
明月注视着他,连连点头:“能,我什么时候都能认出你。”
李秋屿喝了点水,他脸有点发红,像是患病。他阖上双眼,揉起太阳穴,缓解头疼。明月察觉到了,他很难受,有什么东西正折磨他,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他像是很痛苦,但脸上没那种神情。
他不是没有感觉,而是感觉太过强烈,把感觉本身,遮盖住了。
“我住的那儿附近,还有很多人,做小买卖的、工厂上班的、无业游民、小混混。街道肮脏混乱,这其中,有个卖卤菜的男的,他有点小钱,想怎么对待周围的人就怎么对待。有个孤寡老头,总被他打,却不能还手。那老头捡破烂,积攒了点儿零钱,他教唆一群半大孩子去抢,那几个孩子,把老头活活打死。当然,不是当时死的,是受了伤,自己在一间又黑又矮的房子里死掉的。很多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却没说什么,只感慨老头可怜。我也什么都知道,同样没做什么。住街最东头的,是一对夫妻,其实是兄妹,做妹妹的很漂亮,但智力不正常,她被亲哥哥奸污了,他总打她,时不时嚎叫,半夜也叫,叫得我有时没法安心写作业。她哥哥常年酗酒,脑子不太清楚,可能精神也有点问题,他很壮实,在水泥厂做工,偶尔会帮人杀猪宰狗,他刀法很好,谁要是得罪了他,他磨着刀,面无表情一直盯着对方,也不说话,大家都说他像能杀人的。他们生了个孩子,被他喝酒睡觉压死后,就偷偷在家烧了,一条街,都能闻到味道。他妹妹虽然是傻子,但实在漂亮,很多男人都打她主意,但这个做哥哥的,跟头畜生一样,拳头吓人,极要面子,没人敢说他们的事,只能关起门议论。”
李秋屿的叙述毫无章法,说起其他人。明月没有很吃惊,她在庄子里,听过许许多多离奇的事,尤其是乌有镇,那里有当妈的,养个傻儿子,傻儿子大了,想跟女的睡觉,他是傻子,哪有女人跟他,当妈的没法子,便陪他睡觉。她们小孩子听了,不大懂,光晓得这是丢人可怕的事,到底男的跟女的要怎么睡觉,不晓得。
“住在最西边的,是个寡妇,带个小女孩儿,当时有五六岁,”李秋屿的目光柔和下来,却也更痛苦了,他看着甚至有些憔悴,像一下憔悴的,“我把她当小妹妹,她很馋,总想吃点什么,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发烧发到很高,在地上抽搐。我以为她有癫痫病,老保姆说,那是高烧把孩子烧抽了,小孩子没发育好,脑子承受不住。她妈妈在纺织厂做女工,会偷厂里布料,怎么偷的呢?她们带到厕所去,扔进粪坑,因为出厂的时候保安会搜查人身,她们出来就绕到厂子后面,把布料捞出来,带走清洗,再卖到乡镇去。乡下人不嫌弃,只觉得这样的面料难得,物美价廉,有些味道算什么呢,跟钱比,什么也不算。她用这钱,给女儿看病,非常疼爱她。可这小孩子太虚弱了,她总坐门口,跟一只白猫玩儿,我有空便陪她,一块跟小猫玩儿,她很爱那猫,像她妈妈爱她那样。这猫随她,也总馋得很,看着独来独往,很高傲,不妨碍我们俩都很喜欢它。有一次,猫在卤菜摊跟前想叼走掉下的一块肉,被那男人发现了,用火钳子使劲拍它,脑浆都打出来了,死在那里。她看到了,发疯一样跑过去哭叫,被人踢了一脚,她妈妈把她抱回家,放到床上,我去探望她,她呆呆的,也不跟我说话,她的小伙伴死了,我要念书,没什么东西再能陪着她,她又太小,跟发高烧一样脑子承受不住。她病了一段时间,老说胡话,她妈妈只能请人过来给她叫魂,她瘦得吓人,脑袋很大,胳膊细得像一碰就会断,叫魂的人一来,满屋子挤着人看,我也在,那么多人不停说话,说她可能会死,我忽然就觉得自己没退路了,必须得做个选择,不做不行。我已经忍了很久,到某个节点,没办法再忍下去了。”
李秋屿双手揉了揉脸,忽然说,“她妈妈死那天,她还在睡觉。”
明月惊愕,眼泪淌下来:“她妈妈?”
“她妈妈那天起很早,菜市场杀猪,她想弄点下水,那是冬天,五点的时候,天还很黑,她无意目睹一场凶杀案,被凶手发现,怕她泄密,便把她杀死了,”李秋屿好似陷入一种精神迷乱之中,他非常惘然,“我至今不知道谁把她抱去现场的,叫她看见,她才几岁,已经是个半疯的小孩了,她妈妈被凶手剜去了眼睛,像两个黑洞,那儿围了很多人,我下早读经过,她看见了我,竟然冲我笑,我是她熟悉的人。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以为那一刻,已经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了,她对我笑,她只是单纯地看到我,就笑了,”他的眼泪大颗大颗滚落,痉挛一样,肩膀抽动起来,“她死在两年后,跟着乡下舅舅,夏天里没人发现她溺水……”
李秋屿整个人被孩子的笑眼再次击倒,只要想到。他刻意忘记,这双笑眼又来找他,不是她要来,是他把她召唤来的。她不在了,没有**,没有灵魂,他的意志说,叫她来吧,她便来了,就像从前那样听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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