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把他箍得更紧:“我不用听完,我什么都知道,我一点也不怕你,就要抱着你,你赶我走我也不走的!”
李秋屿额头冷汗涔涔:“你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你天天折磨自己,要真是自己说的那样,根本不会觉得难受,也不会今天跟我说这些了。”
“我没你说的那么高尚,人是我杀的……”他突然记起更清晰的东西,“我那时说服自己,我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想让他教训他一下,狗咬狗。但我真正的心思,就是希望他杀了他,他再被枪决,我连自己都在骗,我希望他们都死,他们都死了,那片会太平一些,不是的,不是为了太平,是为我自己。”
李秋屿完全是患病的样子了,“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还很得意,但我太看得起自己了,太自负了。我以为自己即使忍受贫穷饥饿,也不会妨碍我是聪明人,我心里有更高的东西,凌驾于普通人之上。其实呢,我不堪一击,是一团烂泥,你最初是怎么想我的?现在看清楚了吗?我打那以后,就变得无聊,无所事事,满脑子想法,不再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可能我从来就不是。”
他浑身脱力,看起来像只脆弱的蝴蝶,在事情发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永远地被钉住翅膀,没能再次翩然起飞。他无需别人审判,每天都在自焚,他沉浸在火光里,世界也随之消失,跟自己泾渭分明。
明月把眼泪擦干净,她不再哭了,只一直抱住他,她希望自己身体能再大些,宽广些,好叫李秋屿完全依靠。
“我越了解你,越不会离开你的,我不是那个伯伯,他可能只是吃过太多苦,不想再有变故。他要是晓得你现在这个样子,也会替你难过的,没关系,咱们还有机会好好过日子,一定有这个机会。”
她环顾四下,“你看,家里多干净,多亮堂,住这样的房子多好,你把手伸到窗户外,空气都是暖的,叶子全都绿油油的,春天这么好,咱们第一次认识也是春天,澧塘你还记得吗?你迷路了,要不然咱们也不会碰上。”
“迷得好,我迷路很久了,只有那一次,是最有价值的,我得感谢那次迷路。”他颤颤吐出口气,李秋屿非常疲倦,好像旧日灵魂已经全部从口中出去,它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了吧。
“明月,我今天跟你说的,不是为了叫你理解我,你就当是,一个大朋友在向你倾诉衷肠,说一说心里话。”
明月含泪笑道:“我明白。”
他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勉强起身去洗漱,冷水洗了很久,出来一头栽倒在床上。
明月趴他身边,小心观察了一会儿,李秋屿睁开眼,摸她脸蛋:“去睡吧,我在想是不是不该跟你说这么多,增加你的负担。”
“我什么都能听,一点不觉得是负担,就算给我什么,我都能担起来,你也能的,咱们都能。”
李秋屿虚弱微笑:“我就知道,你名字取得最好了。”
“你会信我吗?像我信你那样。”
“会的。”
明月低头看他,在他脸颊轻轻一吻。
李秋屿迷离问:“苦吗?”
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一定还残留着死亡的余味,苦涩难忍。
明月怔怔望着他,这人有呼吸,有思想,还能跟她说话,他还是血肉之躯,存活着,她心里只觉得很感激,她攥紧他的手,放到自己嘴唇边:
“咱们一块儿睡觉,好好睡一觉,什么都不怕。”
“怕什么?你觉得我在怕什么?”
“怕活着,怕好好过日子。也可能,你怕呆现实世界里头。”
李秋屿直视她双眼:“也许我慢慢不怕了。”
明月心里滚烫,她想把她所有心意说出来,不得不说:“我能当你的任何人,不只是朋友,还能是女儿,妹妹,等我再长大点,还能当你的……”
她没说完,心跳太激烈,李秋屿手指慢慢按在了她唇上:“我知道,我很惭愧,从没想过能当你的任何人,我自认没这种能力。”
明月一点也不气馁:“没关系,但你会活着的,对吧,你答应过我,你要是反悔,我一定再也不理你了,我就当从没认识过你,永远忘掉你,”她说着说着,又搂紧他脖颈,“不,就算这样我也不能忘了你,我永远不忘你,除非我死了,死了也不能,我的鬼魂都能认出你。”
她忍不住哭泣,为他的痛苦,他如果那次真的死了,鬼魂也不会高兴的,继续痛苦着,没有尽头。
李秋屿不停轻抚她后背,她太可怜了,完全是为他的缘故,他觉得明月可怜得要死,没比她更可怜的了。
“我心里是愿意当你的任何人,如果做的不够好,希望你能原谅我。”
明月泪水弄了他一脖子,黏糊糊的,弄得他整颗心都黏糊糊的。
她说话时,嘴唇沾到他脖颈皮肤,特别热:“我不原谅你,你没什么叫我原谅的。”言语的力量太大了,没法不动情,她嘴里的每个字,他都信,完全不用质疑的,这让他松弛下来,什么负担都没有,他非常想极尽所能给她所有柔情和爱意,情感上已经忘记她的年龄,但理智尚存,李秋屿嘴唇蹭过她柔软的头发,“睡吧,我能给的一定都给你。”
哪怕只是为了给她点什么,也得等着迎接明天的太阳。他实在是倦怠,就着泪水,也没去擦拭,坠到梦境中去了。
明月没离开他,她在地上铺了被褥,她听见他平稳的呼吸声了,李秋屿累极了,她知道,她一点也不困,睁着眼看黑黢黢的窗帘,他一晚上告诉她的东西太多,近乎二十年的重量,压垮了他,她心里还在砰砰跳,他不完美,有弱点,她知道了他的不完美,她更要喜欢他,爱他。明月想得坐卧难安,几次爬起来去探看李秋屿的睡眠,他得到清白的睡眠了吗?她重新躺下,一晚上辗转反侧。
第71章 事情说出去了,好像……
事情说出去了,好像到那么个节点,该发生就得发生。
明月醒了,床上没人,她一骨碌爬起来,房间找遍,也没他踪影。她揉揉眼睛,刚想打他手机,听见门响动,李秋屿买早饭回来了。
他很正常,清清爽爽的,一点颓唐的感觉都没有,看见明月微笑说:“洗漱了吗?过来吃。”
她本以为他昨晚说那么多,今天也许是一副忧郁模样,没有,他看着跟平常没什么两样,昨晚是做了个梦吗?明月探究的目光,时不时在他脸上溜达一圈,李秋屿笑微微的:
“感觉有点不真实?当听了个故事也行,一个当事人可能渲染过的故事。”
明月说:“怎么能是故事?是一个人真正有过的。”
两人目光碰上,彼此寂静地对视片刻,李秋屿先笑了:“昨天的草莓过一夜不新鲜,一会儿我再去看看,要一起吗?”
明月说好,她的粥里放了糖,很合口味。吃完饭,两人一块儿出门。街上人们早出来了,这样好的春天,一大早公园里就全是人了。人来人往,车来车往,路边时装店的橱窗擦得干净明亮,阳光打人身上流过,李秋屿的脸更白,皮肤白得不能再多一分,明月高兴地说:
“你脸跟猪油似的,冬天静了的猪油。”
李秋屿失笑:“这怎么听起来不太像好话。”
明月说:“你没见过冬天的猪油,放坛子里,凝固着,特别漂亮,跟白色的玉一样,又滑又腻,我观察过它的纹理,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完美得很。”
李秋屿笑得脸有点红,一直红到耳朵那里去,他搂过明月,手臂在她脖子下头轻轻一勒:“真是别具一格的夸奖。”明月微微后仰,靠他身上来了,她很轻盈,小白鸽子一样活泼灵巧,笑个不停,“你把我头发弄乱啦!”
李秋屿没松开她,在她后脑勺随意揉了两把:“哪儿乱了,我看看?很像鸡窝啊,我在你家见过,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完美得很。”
明月气得鼻息呼呼,挣开他手,跑到橱窗玻璃那看自己的头发,乱纷纷的,她知道爱美了,哪有少女不爱美的?她把头发散下来,一边重新扎头发,一边冲玻璃上映出的李秋屿笑。
她其实一点都不生气,心里像早上喝的粥,又甜又稠,她快活得不得了,大概因为阳光好,看什么都顺眼。她脑子里突然掠过个念头,不能说,但她直觉错不了:她跟李秋屿已经在做这个事了。
她心里甜蜜坏了,同时对自己无比有信念,只有她才能叫李秋屿高兴,她一想到自己有这样的力量,又很自豪。
他们走到路拐角的时候,有个农民工模样的人,过来问路,他在找一家律师事务所,李秋屿给他比划一番,这老年人只管点头,不停道谢。
李秋屿知道他其实没听明白,跟明月说:“我去送下。”明月好奇地跟着,这人约莫六十来岁,儿子死在什么地方,到现在没下葬,想要点赔偿,但对方不肯,他实在没办法,想打官司。打官司这事儿,在明月印象里,是很麻烦的,是一件花钱花时间还不一定落好的事。
他脸黢黑,头发也白了大半,脸皱巴巴的,像核桃壳子,只管絮叨说,也不见眼泪,两只眼浑浊不堪,嘴巴那皮肤薄,一张嘴,脸都要跟着烂似的:
“我就这么一个儿,你说我这辈子累死累活图啥,这下啥也图不上了,人没了,才三十,三十的大劳力,你看,说死就死了,我跟他妈都没能见着最后一面,就没有了。他倒好,啥也不要管了,可撇下两个孩子,我还得管,我都想一蹬腿合眼算了,两个孩子叫声爷爷,我就死不成了。”
他真是一滴眼泪都没有,一说话,嘴角堆的都是细小白沫,面皮子上是一丝水分也没有,整个人是干枯的。李秋屿静静听着,他说完了,又流露一副茫然样子。
李秋屿问他吃饭了没有,他说他耐饿,一天吃两顿饭就成,他最近没找到活儿,凌晨三四点就在劳务市场等,没人要他,嫌他年纪大,其实他五十三,远不到六十。明月诧异,以为他已经六十好几了。
李秋屿掏出钱夹,给他两张纸币,叫他买点儿吃的。这人嘴巴颤得厉害,他不要,明月接过李秋屿的钱,跑到对面超市给他买了饼干跟泡面,这人最终要了吃的。
明月说:“打官司要花钱的。”
“我打,我得给孩子讨个公道,死也不能当个冤死鬼,妮儿,冤死的不能往生,晓得不?”他说这话时,显然是信往生这个事的,他的神情很眼熟,像庄子里的一些上年纪的人,说起这样的事,都一脸笃信。人都有自己信的事,信往生,信上帝,信科学,信清明前后就会落雨。
明月没去反驳他,点点头:“祝你顺利。”
他不会顺利的,她也清楚。
把他送到律师事务所,也就只能送到这了。
明月跟李秋屿往回走,她晓得他一定随手做过许多这样的事,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希望伯伯难受的时候,能想起咱们,这天遇到的咱们,能生出些信心。”
李秋屿摸摸她脑袋:“他会的。”
“你怎么不当律师了?”
“当时有些疲惫,加上这边需要我做点事,就回来了。”
“是孟见星的爷爷吗?”
李秋屿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明月。
“我猜的,因为孟老师喜欢你,我第一次来,她睡的你的房间。还有孟见星,他讨厌你,八成以为你会抢他爸爸的家产,所以才讨厌你。”明月把什么事都想通了,串成串了。
她心里一股冲动,“你要是不干酒店的工作,还能找到其他活儿吗?”
李秋屿点点头:“应该能,怎么?”
“咱们到时走吧,离开这儿,等我考上大学,咱们一块儿走吧,干你喜欢的事,想干什么干什么,”明月话虽这么说,但不是很确定李秋屿愿意不愿意,她又有点后悔,“要是你留这儿不高兴的话。”
李秋屿道:“我想过这个问题,没想到你先提了,我确实也有这个打算。”
明月眼睛倏地一亮:“真是太好了,咱们一块儿哪都能去,对吧?”
李秋屿笑道:“对,天地这么大,哪儿都能去。”
“你会舍不得吗?”
“谈不上,可能心情会有点复杂,但从一开始,我也没想过要在这待一辈子。”
明月心道,你本来都没打算活一辈子的,半路就要离开。她一想到这点,总有些如雾的哀愁。
“咱们去北京?我还没去过北京,光在电视上看过天安门,上面挂着毛/主席的画像,跟我家墙上挂的一样。”
李秋屿道:“咱们哪儿都能一块去,未必只是北京。”
明月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她会到很多地方,无数个远方,跟李秋屿不分开。
“你信刚才那位伯伯说的往生吗?”
“不信,但他信也是好的,人就得信点什么,我不信往生,但我信种庄稼的道理,春天播种,秋天收获,生虫了得治病,该上肥料就得上肥料。我还信太阳打东边升起来,又从西头落下去,一年四季轮转着永远不变,就算我学到了再多的知识,有更多的见解,我起小信的那些是不会变的,只要那个不变,日月星辰会变吗?肯定不会,我就能……”明月仿佛在思考,“就能以不变应万变,我好比一棵树,根早就扎好了,长在平原上,要是哪天把我刨走了,换个地方,我也肯定能长好,就算咱们去了北京,我也不会忘了我信的东西。”
李秋屿注视她一会儿,这是她童年加上少年时期缔造的美好经验,足以永恒,影响终生,他实在是羡慕她这么稳定。
明月问道:“你呢,你信什么吗?”
李秋屿低笑道:“我比较穷,不像你有这么多可信的,这该怎么办呢?”
明月灿然一笑:“你就信我好啦!”
李秋屿笑着点头:“说的不错,我以后只能做李明月的忠实信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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