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俊在那大喊大叫:“找他不如找狗,他就是跟赵斯同串通好的,赵斯同都他妈就差把话挑明了说,李秋屿,你果然是条喂不熟的野狗!”
李秋屿面不改色:“刚知道吗?确实没你这种家狗会叫,要坐牢了?不想坐是不是?那去跳楼,你不是有段时间差点要跳楼了?现在又有机会了。”
孟文珊吃惊地看向他,李秋屿笑模笑样的,说的话,却完全变了个人,他往常是默然的,几乎不怎么说话,她以为,他心里多少是有他们的。
“秋屿!”孟渌波猛得拍了下茶几,“你,你今天是想把你老子气死是不是?”
李秋屿道:“我早说过,我没这个本事,”他上下扫了孟文俊几眼,“你这样的蠢货,好高骛远,自私自利,走到今天完全是咎由自取,没有赵斯同,也有张斯同,王斯同,”他目光又回到孟渌波身上,“当初没有我,你们早该完蛋的,撑到今天才出事,是托我的福,我话说得够清楚了。”
他皮鞋尖轻轻一踢瓷片:“可惜了,这么好的白瓷。”
客厅顿时乱作一团,孟文俊挣着要来揍他,眼睛凸着,一边挣一边破口大骂。孟渌波脸色发白,手颤抖不已,连连指着李秋屿,孟文珊已经吓出眼泪,替他抚背,哀求的目光投向李秋屿。
“秋屿,你看在爸年纪这么大的份上……”
李秋屿打断她:“不好意思,看不了,我在你们身上时间花得够多了,该结束了,以后各走各路,”他眼神复杂地看了看孟渌波,“您对我什么心理,自己清楚,我也清楚,我一直不点破,是留几分颜面,有些话说出来就没法再见面了,今天说破了,到此为止,孟文俊是要坐牢,还是跳楼,都跟我没关系,”李秋屿又微微笑起来,释然的,轻快的,“您也是。”
他说完,不顾身后的骂声,孟文珊的挽留声,大步流星走了出来。
第78章 黄昏时分,风先大起……
黄昏时分,风先大起来,乌云卷滚着走过,微尘呛人,等暴雨落下来,城市霓虹朦胧着,飘摇着,远近的车流汇成亮闪闪的游龙,李秋屿望着窗外:雨下得这样痛快!
他回酒店吃晚饭,见赵斯同也在,一个人挑挑拣拣,什么都不合胃口似的。赵斯同只要来,几乎每晚都有应酬,今天没出去,很罕见。李秋屿没刻意避他,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赵斯同过来了,毫不见外地坐到李秋屿对面:“惊风乱毡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好诗应景啊。”他念书极聪明的,三岁能背古文,无论见着什么风景,脑子里都能自动匹配一句古诗文,赵斯同算得上博览群书。
李秋屿难得有心情欣赏外头雨幕,天色昏昏,混沌迷蒙,他胃口也很好,见赵斯同吃很少,微笑说:
“吃得少,又用脑过度,这可不符合你长寿的愿景。”
赵斯同敲敲盘子:“你自己看,这自助餐有什么突出的优势吗?我一直说你们酒店各方面都应该提升一下。”
李秋屿笑笑,对赵斯同的吹毛求疵习以为常。
“孟渌波没找你吗?”
“看来你早算准了,”李秋屿意味深长看向他,“你手段不错,栽赃陷害玩儿得也不错。”
赵斯同惊讶:“你不高兴?孟文俊那样的猪头骑到你头上拉屎都能忍,我替你出气不好?”
李秋屿漫不经心的:“你想怎么样,我拦不住。”
赵斯同点头:“你拦不住的是孟文俊的贪心,他什么都想投资,我不过随口一说,他就上赶着去了,我怎么知道那是个无底洞呢?他窟窿填不上,只能骗银行贷款,挪用公司的资金,搞非法经营这种事可不是我教的。”
他微微笑着,有种俯瞰众生的淡漠感,李秋屿不用他说,也能想到孟文俊一定是上了赵斯同的当。
“你在这里头,想得到什么?玩弄他的快感?”
“我是为了你。”
“别说得这么冠冕堂皇。”
“我看不惯那样的猪头也能欺负你,孟文俊落魄了,你觉得我有玩弄别人的快感,你没有?你难道没有一丁点幸灾乐祸的快感?”
“他咎由自取,我用不着幸灾乐祸。”
“承认吧,你对孟家之前有幻想。你从北京回来,就是接盘孟文俊整出的烂摊子的,孟渌波指望不上别人,只能找你,你在北京好不容易站稳脚,说放弃就放弃了,得到什么了?孟家把你当抹布,用完就扔,我不理解的是你居然还不回北京,心存什么幻想呢?”
闪电照到玻璃上,紧跟着,便是几声炸雷,把吃饭的人吓一哆嗦。李秋屿似笑非笑:“把我调查得这么清楚?”
赵斯同慢条斯理饮酒:“我替你打抱不平而已,孟文俊不会再东山再起,他这辈子到头了,你要帮孟家吗?只要你开口,师哥,我还是会考虑你的面子,毕竟孟渌波是你老子。”
李秋屿从不求人,高傲得很,赵斯同非常希望他能开口,当然,他不开口也很好,都好,他喜欢这种从李秋屿的行为里揣测他的感觉。
李秋屿只是吃饭,外面雨声如注,要把城市浇透一样。
赵斯同笑道:“你知道吗?男人有个心结,就是总想得到老子的认可,我没想到你一度也这样,这点你就不如我洒脱了,我只认可我自己制定的标准,我就是自己的老子。”
李秋屿竟露出点赞赏的意思:“很好,父与子一体,谁也当不了你老子。”
赵斯同说:“希望你不是嘲讽我。”
李秋屿手指摆了摆:“不不,你一直都自大得很圆满,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比我聪明,我自叹不如,这是真心话。美中不足的是,如果你能离我远点儿就好了。”
赵斯同眼中精光一闪,转瞬即逝。
“你这么说,就很伤人心了。”
李秋屿注视起他:“别误会,我不讨厌你,恰恰相反,大学的时候我觉得你很有意思,我们或许有一点相似之处,但本质上我们绝不是同一类人。你总觉得我拿你做实验,你何尝不是一直在试探我?你看,今天天气不错,也许正适合长谈,你我认识这么些年,把话说开也好。”
赵斯同的直觉越来越清晰,他感到遗憾,恐惧,还有对李秋屿数不尽的失望。他有预感,李秋屿已经往另一条路上走去了,越走越远,十分坚定,他刚来这里时,李秋屿尚未如此。赵斯同目光冷淡,嘴角撇出轻蔑的弧度,他见人勾心斗角,夫妻恩爱,小孩儿扮天真博人喜欢,老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官商们欲望无尽,穷人挣扎生存……这一切都让他无动于衷,只有他实实在在去操控弄乱了什么,才能获得生命的激情,他热爱无序,一方面想要“独裁”,一方面又渴求同行者,生命如此寂寞,李秋屿给他希望,又莫名抽离,这让赵斯同无法忍受。
同行者的背叛,远比任何一种背叛都来得强烈、可憎。
“说开什么?”
“大学的时候,我经常跟你交谈到深夜,其实不过是我为少年时做的一些事找借口开脱,没想过影响你什么,更像是我自己内心矛盾、自言自语。我确实想过,杀人不见血显得我聪明,我应该制定自己心里的准则,不用听别人的。我说那么多,是因为我心里备受往事折磨。你不一样,你生活顺遂,天之骄子,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只愿意受我影响?”
李秋屿非常诚恳了,是要好好跟他谈心的样子,赵斯同很不屑:“我这么了解你,你却一点不了解我。我们活着,受什么样的影响,是早就注定的,你一开口就能吸引我,说明我天生是这种人,才能被你的话一击即中。你愿意找我说,说明你也是这种人,在我这里能得到理解。师哥,你我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以前遭遇过什么事,我确实很好奇,到现在你也不愿意跟我具体说。但我猜得出你害死过人,这里头有你认为该死的,一定还有你觉得不该死的,但是跟该死的一起死了。你做这个事的时候,年纪不大,你本来很笃定自己了不起,可死了你心中无辜的人,你就崩溃了,你在情感上其实非常脆弱。”
他还是微微笑着目视李秋屿,“你现在为什么愿意点到为止,跟我聊一聊过去的事呢?那是因为,你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光明之路。是啊,一个天真的少女,像婴儿一样纯洁,你跟不谙世事的人在一块儿好像活在天堂,觉得过去可以摆脱,你的每一个善举,自以为是没有目的,潜意识里都是在给过去赎罪,但你又太清醒了,明白再怎么赎罪,死去的人都不会再复活,其实你一丁点儿事情都没为死者做,你也没机会做了,死了就是死了,跟这个世界没关系。所以,那次你自杀了,不过自杀的原因应该更复杂,不一定只是某一件事,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叠加,你强大的意志也成了荒原。现在为什么好了呢?至少看起来是好的?是因为有人支撑着你,不是你自己真正支撑起了自己。你,真的好了吗?”
最后一句,咄咄逼人,李秋屿有轻微的心悸,掌心潮湿,他确定只跟明月一个人说过心路历程,赵斯同绝无可能知道。赵斯同像影子,紧跟不放,像是多年前也蛰伏在小县城一样,目睹了全部。
“你说这么多,不是不希望我好,是希望我因为你而好,跟你一起做事,游戏人间,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众人皆醉我独醒。你想过没有,后来我们就疏远了,说明我们那点可怜的相似之处,不足以支撑两个人建立更深的链接。包括这两年,你围绕着我所做的一切,我始终没答应你什么,已经说明了问题,我们不是一路人。至于你说的,我好没好,说到底,这是我的事,即使一时解决不了,我也做好准备跟它对抗下去,绝对不会因为你好起来的。”
赵斯同保持着微笑:“你现在扮演救世主上瘾了,我听说,李明月的奶奶去世了,这么看的话,你短期内,无论好与不好,都不会想着再去寻死,因为她需要你,你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毕竟无数次跟真实的生活擦肩而过,现在是住里头了,给她当爸爸,以后还能当情人,”他忽然笑一声,摆弄起桌子上的打火机,“你让我想起某些国家,在世俗化和宗教之间,反复横跳,可能这个比喻不太准确,你天生不爱世俗化,但现在有人拉着你往里跳,你一辈子都不会安生的,哪怕只有一瞬间的清醒时刻,自己在干什么?买菜做饭,给孩子换尿片,接孩子放学,等青春期吵架,看不到尽头的琐碎、庸俗,你一定会扪心自问,这条路走对了没有。”
赵斯同几乎要露出恶心的神情了,李秋屿淡然笑笑:“那是以后的事,我没有预知未来的本领,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这才重要。好的坏的,都是体验,我愿意接受。”
赵斯同简直要哈哈大笑,李秋屿也说踏踏实实这种话,怎么那么滑稽呢,他褪色了,不知不觉那种绚丽迷人的色彩就这么悄然褪去了。
“来,敬过去吧,敬师哥你死了的过去。”他举起酒杯,李秋屿以水代酒,赵斯同立马放下了,觉得扫兴,“还要去接她是不是?”
暴雨转小,淅淅沥沥,李秋屿抬腕看看时间,还有点早,但他自觉跟赵斯同话已说尽,说不说尽,兴许区别不大,赵斯同笑眼闪烁,李秋屿知道事情不会真正结束,远处闷雷滚动,似乎在酝酿着更大的一场风暴。
果然,出来后地上蒸腾着热气,没有什么酣畅淋漓的凉爽感,灯光下,路面的小水洼上涟漪荡漾,李秋屿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一圈一圈扩散开去,他是真诚的,发自肺腑,但很显然赵斯同不是当初的赵斯同了。
李秋屿开车到学校,等明月下自习。本小了的雨,又哗哗紧起来,他在车里坐了会儿,雨没小的意思,李秋屿撑开伞走到教学楼下,学生们乱哄哄地出来了,叫唤着,嬉闹着,下这么大的雨也是新奇刺激的。
雨直往身上扫,李秋屿一手撑伞,一手紧紧搂住明月,明月穿的球鞋,一下湿透了,两人走得很快,等到车里,两人上上下下没一处干的了。
明月看看他,又看看自己,笑起来:“你见过落汤鸡没?作文里人就爱写雨一淋,成落汤鸡,其实很多人都没见过,我见过,鸡叫雨淋得那叫一个惨,看着可怜得很,滴答答雨水顺着毛往下淌,有的鸡还傻,站着不动在那淋。”
她拿毛巾擦起头发,“咱们现在就是落汤鸡。”
她擦完头发,又去吸身上裙子的水,发现不行,索性弯腰在那拧裙角,李秋屿从后视镜一直看她,很寻常的动静,他内心变得平和下来,涟漪消失了。
明月说:“我本来想着,雨这么大,给你打个电话别来了,但后来我看雨小了,就没给你打,谁能想到,又下大了。”
李秋屿笑道:“没关系,开车很方便。”
明月瞧瞧他:“你衣裳都湿了。”她见衬衫贴他胸膛,轮廓隐然,有点腼腆地挪了挪目光,“我其实喜欢下暴雨,坐家里,吃点东西,说说话。”
雨这样大,李秋屿的心完全静下来了,他笑着往家的方向开去:
“一会儿就能实现。”
“你今天心情好像特别好。”
“我昨天看起来不好吗?”
“不是,我感觉你今天特别好。”
“可能是因为下暴雨还能接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回家。”
两人相视一笑,李秋屿说,“过两天放假,咱们去南方吧。”
明月只去过上海,南方对她来说,是北方打工的最爱去的地方,南方代表富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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