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迪家以前的老房子跟孙宇宁奶奶家是邻居,两人光屁股的时候经常一起玩,长大之后见了面,也就是哥前哥后的叫一两声,再没有其它更深的关系。
孙宇宁虽然莽撞暴躁,但绝对不是坏孩子,否则崔影芝也不会对他产生好感。这次他是被李给逼急了,才没过脑子就脱口而出自己有“道上的朋友”。不过,话既已说出口,他还真就硬着头皮给赵迪打了电话。
月黑风高夜,两个人相约在一间网吧外头碰面。
赵迪从网吧里走出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小截烟屁股。见孙宇宁几米开外站着,他缩着脖子边跑边把烟头扔向身后。虽说他只比孙宇宁年长一岁,可在这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好些年,心思早就不再单纯。听孙宇宁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讲完,赵迪眼珠子狡黠地一转,心里已然生出诡计。
只见他狠狠地一拍大腿,整个人像被点燃的爆竹一般,“噌”地一下原地蹦得老高,嘴里唾沫横飞,扯着嗓子骂骂咧咧地吼道:“他奶奶的,竟敢欺负到我兄弟头上来了!”说着,咬牙切齿地朝地上狠啐了一口,“宇宁,你把心妥妥地放进肚子里,迪哥我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非得把那小兔崽子给废了不可!”
实际上,当孙宇宁提到李李岫的名字时,赵迪便瞬间想起了之前在路红歌舞厅里发生的事。然而,对此他只字未提。这小子算盘打得精,他琢磨的是,如果跟孙宇宁提起与李家兄妹早有过节,那这忙帮得就没那么“恩重如山”了。
瞧着赵迪这般义薄云天的架势,孙宇宁感动得热泪盈眶。双臂一伸,像抱孩子似的直接就将赵迪给抱了起来,还兴奋地在原地转了两个圈儿。
“宇宁,宇宁,快先把我放下!”赵迪急得满脸通红,一边拼命挣扎着,一边朝着孙宇宁大声嚷嚷。
待脚板重新落回地面的那一瞬间,赵迪眯缝起那双绿豆似的小眼睛,神色变得极为凝重。他伸手轻轻拍了拍孙宇宁的胳膊,而后长长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这家伙平日里没事是喜欢拍别人肩膀的,可孙宇宁个头实在是太高了,就算他踮起脚尖,也难以够得着。
“迪哥,这是怎么了?”孙宇宁眼中满是疑惑,迫不及待地问道。
“宇宁啊,给你叫几个兄弟去干那小子没问题。但是你也知道,我老大最近出了点事,人不在岩山。我这……也不是老大,白使唤别人也不是那么回事,你说是吧?”
“迪哥,用不着那么多人。两三个就行,我一个人就能单挑两个。”孙宇宁果然是崔影芝形容的那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半点儿都没听出赵迪的弦外之音。
赵迪心里咒骂了好几句,脸面上还是佯装得云淡风轻,继续慢条斯理地向孙宇宁解释:“我的意思是……人,不是问题。就是……得给兄弟们点儿辛苦钱。”
“哦!”孙宇宁把脑门拍得直响,恍然大悟道,“没问题!迪哥,你看一个兄弟要给多少钱?我这也没经验。”
“嗨,咱俩这关系,我肯定是不能要这钱。兄弟们呢,也都得给我个面子。啧,这样吧……”赵迪说着,装模作样地沉下头,像是在深思熟虑,犹豫了几秒,而后才缓缓说道:“一个人你就给五百,我给你找三个人。”
“一个人五百,三个人,就是……一千五。”孙宇宁的脸瞬间垮了下来,面露难色,“迪哥,我一个月零花钱才三百。没那么多钱。要不,你就叫一个人吧,我只有五百多。”
“你小子怎么这么穷啊!”赵迪斜了孙宇宁一眼,嘴里还忍不住嘟囔着。
“这还是我存了好几个月的呢。”孙宇宁挠了挠后脑勺,神情带着些许窘迫。
“唉,行吧行吧,就叫一个。不过我跟你说好啊,要是因为打架受了伤,之后的医药费你可得出。”赵迪那双绿豆眼滴溜溜直转,透着一股子精明劲儿。
“不可能受伤,我一个人就能给他们干趴下。”孙宇宁拍得胸脯砰砰作响,一脸的傲娇。然而在这月黑风高的夜里,这副模样却显得愚钝且蠢笨。
赵迪无奈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之后说道:“那个,那就这么说定了。那钱……你明早儿上学之前能给我送来不?我今晚在这儿通宵。”
“能,能。”孙宇宁的头点得跟筛糠似的,憨厚的脸上还挂着难以抑制的感激之色。
“那行,我先进去了啊,这夜里冷得要命。要不是你啊,天王老子叫我我也不出来。”赵迪说完,又拍了拍孙宇宁的胳膊,不等他把话说完,缩起脖子回身就朝网吧的方向跑。没跑出多远,便听见身后呼呼的北风中传来了那傻小子洪亮的感谢声。
第二天,赵迪晃晃悠悠来到西大街街口一个修理自行车的摊位。
他是要找路红歌舞厅站在麻老五身后的那个高个儿。这段日子麻老五跑去外地躲着,这帮小混混暂时没了经济来源,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像赵迪这种,成日里只会坑蒙拐骗,而那个高个儿则暂时干起了修理自行车的行当。
修车摊相当简陋,孤零零地杵在马路边上,没有任何遮蔽,一看就是临时搭建的。这条路是西大街的主干道,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不少,无论是三轮车,还是自行车、老牛车,但凡有车经过,必定会扬起一阵漫天尘土,呛得人忍不住咳嗽。
赶上这几天变天,西北风吹得急而猛,修车摊显得更为清冷。赵迪来的时候,高个儿正靠在一面满是裂缝的红砖墙上眯着睡觉。两只胳膊紧紧抱在胸前,很大一只的身体缩成了一小团。额前的碎发凌乱的耷拉着,遮掉大半张脸,髭间和下巴上泛起一层青色的胡茬。他眉头微皱,仿佛在睡梦中也有着解不开的忧愁。
这么冷的天气,他身上仍穿着那件印有“尿素化肥”字样的白色T恤,前襟上还沾了好几处大小不等的黑色油污,似乎被用力擦拭过,晕成了黑糊糊的几团。脚上塔拉着一双黑色塑料拖鞋,脚跟处也沾染着一处黑色油污和早已干了的黄色泥巴。
他的自行车摊比他的穿着更为简陋,一块不知从哪拣来的破旧木板搭在两块摇摇欲坠的砖头上,就算是工作台了。地上散落着各种生锈的工具,还有几个瘪了气的轮胎随意堆在一旁。
赵迪跟高个儿是麻老五最器重的两匹“头马”,一个主意多,一个拳头硬。赵迪自然不是那种能跟人和睦相处的货色,凡事都想压高个儿一头。在小弟面前常自诩是二把手,根本不把高个儿放在眼里。但真遇上需要动手的事,免不了又要请人家出山,活脱脱一副丑陋嘴脸。
来到修车摊前,他二话不说,抬脚就踢翻了摆在地上那个生锈的工具箱。只见哐啷一声,钳子扳手散落一地。高个儿猛地惊醒,睁眼一看,原来是赵迪那家伙,于是复又闭上眼睛,压根儿就懒得搭理他。
“哎呦,我可不是故意的啊。”赵迪一脸坏笑,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故意在高个儿脸上甩了几甩,像拿火腿肠逗流浪狗一般地对他说:“阿清,要钱不?””
阿清缓缓睁开眼睛,斜瞟着他,冷冷地问了一句:“什么活儿?犯法的不干。”
第23章 二零一三年23
她印象里的夏天才刚刚开始,可实际上秋天已经悄然降临。明明天气还这么热,为什么节气这么快就来了呢。或许有些安排,就像怎么都研究不透的数学原理。不理解,那就索性直接接受吧。
窝居在宾馆里的第五天,李岫在电子日历大大的阿拉伯数字7下面,无意中发现了“立秋”两个字。她拉开窗帘,透过不太洁净的玻璃望向对面的街。洗头房里的卷发女郎大抵跟她一样,一觉睡到了晌午。慵懒的倚在门框边,盯着路边电线杆子上落着的两只鸟出神。
女郎还没来得急穿黑色鱼网袜,包臀短裙上裸露着一双丰腴的美腿,白皙光洁。就那样,她在喧嚣的街边静静地站,她在破旧的楼里默默地看。大约过了五六分钟,女郎取下手腕上绑着的一根黑色橡皮筋,随意的将一头蓬松的红棕色卷发挽了个发包,松松垮垮地垂在脑后,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一转身就进了店里。
李岫很想找她聊聊,不过这个想法仅仅停留在“很想”上面。这辈子,她可能都不会有这个胆量,甚至连擦肩而过时不经意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
放下窗帘,她缓缓走向床边坐下,把笔记本电脑重新抱进怀里。音乐播放器单曲循环着周董的《晴天》,抱起电脑的时候,刚好唱到她最喜欢也最害怕的几句: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高中的时候,她也最喜欢这段。当时只觉得这几句旋律优美,歌词文艺。现在回头来听,颇有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得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宿命感。
在上海,她是一个大智若愚、聪慧隐忍的女子。一到了岩山,这层伪装的战衣就慢慢被腐蚀,继而被褪去。她不想这样,她必须尽快完成方案,结束与岩山有关的一切,重新回到上海,继续做回那裹着冰冷外壳的人。
打开PPT,李岫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为自己打气似的,继续修改起“2014年度岩山文化旅游宣传方案”。
这几天,她都没有离开房门半步,吃喝拉撒都在这个狭小潮湿的单人间里。阿清时常会给她发信息,不过就是“在干嘛”之类的简短问候,李岫也同样简短的回复“有事吗?”之类。
阿清信息的简短,是矜持,是忐忑。而李岫回复的简短,明显透露出一种生人勿近的冰冷。阿清自是能感觉到,于是回了一句“没什么事,你忙吧。”便放下了手机,不再打扰。
这几天,如果说李岫对待阿清的态度是冰冷的敷衍。那么,她对李的态度可以称得上是刻意的决绝。她拒接了他的所有来电,也没有回复他发来的任何信息,甚至连他主动现身到楼下,诚恳的说想要见上她一面,都被坚定的拒绝了。
这几天,现实带给李岫唯一的伤害其实来自高铭翰。
起初几天,她都能不定时听见高铭翰粗鲁的敲门声和时而正常时而迷醉的唠叨声。后面两天,干脆改成了电话轰炸。哪怕仅隔了一道墙,有时李岫甚至能在自己房间里听见墙对面传出的杀猪般的鼾声,可高铭翰就是搞这一套,就好像那块四四方方的电子设备就是他的“刑具”,电话轰炸主是他独特且有效的“刑罚”。
她只给高铭翰开过一次门,那天晚上他非要指导一下李岫手头上正在写的宣传方案。高铭翰是位优秀的商务谈判专家,卓越的业力应酬能手,出色的老板情绪调控达人,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品牌策划。他只是热衷指导下属,具体能指导出什么,转述李岫其它同事的话就是:“狗屁不通”。
那天夜里,高铭翰也是喝了酒的,站在门口的时候身子还是一摇三晃。他照旧穿着那件衬衣,领口处的三颗扣子松松解开,袒露出胸前好大一片泛红的肌肤。进了房间之后,他一把捧起李岫搁置在床头的笔记本电脑,而后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到床沿儿上。显示器反射出的白光,将他那满脸的油光映照得无比清晰。
密密麻麻的文字,枯燥,无味,伤脑筋。哪里有酒精来得让人愉悦。看了几页,高铭翰的眼皮子就开始打架。
“高总,要不还是等我全部写完之后,再拿给你看吧。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李岫身披一条青花图案的毯子,身姿笔直地站立在高铭翰身旁,恭谨地提议。
窝居的这几天,李岫一直处于一种混沌的状态。睡着的时候像是醒着,醒着的时候又迷迷糊糊,像梦游似的,仿佛一只永远睡不醒的吸血鬼。不想见光,更加不想吃人类的食物。
她只穿了一件过膝的棉睡裙,宽大而柔软,触碰到皮肤的时候,也没有异物感,安全又舒适。独处的时候,她从不穿内衣。或许是从前被那种母亲缝制的胸衣勒怕了,她讨厌那种束缚感,想要自由的呼吸。
高铭翰把门敲太急太戾,差点儿没把宾馆的服务员招来。看着即将被凿穿的门板,李岫只得仓促披了件毯子,将上半身牢牢包裹住,将房门打开。
听了李岫的建议,高铭翰先是一愣,那原本迷离的眼神中倏然闪过一丝光亮,觉得这建议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里。于是,二话不说,像丢弃一件无关紧要的物件般,将手中的笔记本电脑狠狠丢在床上。
李岫以为他会马上起身离开,刚要松掉一口气。谁知高铭翰突然猛地扭过身子,那双有力的大手如铁钳一般,不由分说地一把揽上了她的腰。
李岫尚未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中反应过来,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就被高铭翰那蛮横的力量扑倒在床上。她吓坏了,脸上瞬时没了血色,挣扎着叫嚷:“高总,别这样!别这样啊!放开我!”
高铭翰明明感受到他身体之下的女孩在不住颤抖,可他仍不予理睬,猩红的眼里透着一种近乎癫狂的欲望,粗声粗气地说道:“别叫!”
李岫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声音都变了调:“高总,求求你,别这样!”
高铭翰犹如一条死鱼,黏黏糊糊的压在李岫身上。借着酒劲,他粗暴地将她用来包裹身体的毯子猛地扯开,让自己的身体直接贴上那未着内衣的柔软胸脯。虽说姓高的喝了不少的酒,脑袋晕乎得厉害,但他心里却跟明镜一样清楚。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
“你知道……我喜欢你吧?”他死死地将李岫的两只手用力按压在床上,还带着几分挑逗意味地朝她惨白的脸上喷了一口浓烈的酒气。
或许这是高铭翰泡妞的惯用伎俩,自以为是的个性魅力,让人欲罢不能的雄性力量。这个平日里西装笔挺的商务男士,虽然称不上长相俊美,但举手投足间时时刻刻都在施展着迷人的个性魅力,给人一种优雅洒落,无懈可击的即视感。
这只是表象,对那些不太了解他的女性而言,已经足够了。然而,但凡与他相处得稍久一点,便会清楚他的为人。高铭翰不属于斯文败类,因为他私底下压根儿就不斯文。在李岫和其它同事眼中,他不过是个打扮精致的跳梁小丑。既没城府,也没耐心,更没胆量。大家甚至还从他的行为上,总结出来一条心理学规律。
喜欢利用电话轰炸下属的领导,都是没什么头脑的暴躁小人。他们的报复,往往像午后的雷阵雨,来得快,来得猛,来得激烈而明显。伤害性有,但不至于产生久难疗愈的内伤。
对付这种小人,只要吓唬他就行了。
万幸,李岫没有因为恐慌忘了一切。“高总,不行,不行啊!我不喜欢你!”她扯着脖子大喊,喊得声音都嘶哑了,喊得脖颈上的大动脉几乎崩裂。
“不喜欢我?你喜欢阿清啊?”高铭翰的喘息愈发激烈,一张嘴眼看就要贴上李岫的脸。
“高总,你别这样,求你了。”李岫别过脸去,紧紧闭着眼睛,喉咙里发出惊惶的抽泣。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那就当炮友好了,又不是要结婚,别演得这么激烈。”说着压下头就欲亲上李岫的脖颈。
“你再这样,我就喊了!等下闹大了招来警察,可就不好收场了!我……我在岩山很多亲戚的,我哥……也不会饶了你!到时候,小老板也会知道,你就什么都没有了……”李岫带着哭腔威胁起来,字里行间都透一股子决绝的狠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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