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颐》作者:一颗子弹
最爱彼此的时候,我和江慎许下三生三世。
大概是那一刻的心太诚挚,上天竟叫我们愿望成真。
第一世,我和他相携于年少懵懂,差一步就走进婚姻。
第二世,他穿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我穿成贫寒的小户女。我囚于深宫,他驰骋疆场。
第三世,世事轮转,换我做帝王。
三生三世,多么浪漫又如此漫长。
足够我沦为鱼肉,足够我化身刀俎。
也足够我,再世为人。
第1章
穿到古代的第五年,我在街上看到了上辈子的男朋友。
太子出巡,王银元吆喝了好几天要抢最佳的观景位,把我也拽了出来。我原本是不想来的,上回她也是扯着我要看将军出征,我俩站在路边,被黄沙扬了一脸,王银元笑问我:
「来得不亏吧!」
一张脸上只剩笑出来的牙是白的了。我怕扫她的兴,说「不亏不亏」,心里想着我可是看过大阅兵的啊!还是在有空调的教室里看的。
王银元是我邻居家的闺女,王老头爱财,她上头还有个哥哥叫王金宝。这家人是卖肉的,在整条巷子里吃得最好,长得最好。这个年代,吃得好比什么基因都关键,王金宝就是四邻八里最俊的后生,王银元就是那最美的娘子。
我就比较悲催了,我那便宜爹是个屡试不中的准秀才,平时靠给人写点字以及我姥姥家的接济过活。我那便宜娘每每一边做绣活一边跟我说,嫁人不要看这个人的后劲,就看现在的劲就行了,最好努努力,一举嫁给王金宝。
想到这辈子要嫁个古代男人,我感觉瘆得慌。
王银元扯着我的袖子央求:「去吧,听人说太子长得可俊了,比我哥还俊。」
大概是比你哥吃得更胖吧。
架不住她分给了我一碗肉汤喝,现在我的坚持就值这么点份儿。上辈子守着那么多肉不吃,天天减肥吃兔子饭,每餐计算卡路里,真是恍如隔世。
确实隔了一辈子了,永远也回不去了。刚到古代时,我把能试的办法都试了,最后被这具身体的娘从一根吊绳上救了下来,抱着我哇哇大哭。救回来之后我就每天躺在床上,什么也干不了,手指头都抬不动,望着房梁发呆。
娘在一边抹眼泪,说:「你爹第十次没考中之后也这样,是气郁过甚啊。你小小年纪,是怎么得了这病?」
原来我是得了抑郁症。
后头怎么好起来的我也忘了。爹做主用微薄的收入给我抓了很多汤药,请不起针灸师傅,娘颤颤巍巍地拿着绣花针在自己身上试,想把我扎好。我大哭、静默、睡去,又等待太阳升起。
等我意识到这个太阳和我在现代见到的毕竟是同一个太阳的时候,我的病就渐渐好了。
我想,我要在这个世界好好活,把这对便宜爹娘当成亲爹娘。
上天和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我要把过往的一切全部封存的时候,我看见了江慎。
那一日,我和王银元在街边挤挤攘攘地站了一个时辰,腿都麻了,才看见宫里的旗子出来开道。后头的人要往前涌,王银元斥了一声:「呸!没见先来后到?!没姑奶奶漂亮的都往后头站着去!」
就有人笑:「王银元,你还指望太子能看上你啊!」
王银元做娇羞状:「谁又说得准呢!」
太子没坐轿,骑着马从街上过。经过我的时候,侧了一下脸,一眼就看见了人群里呆住的我。我看见他的口型,他叫了一声:「陆颐?」
那一声被山呼海啸般的行礼问安声淹没了,但我看得清清楚楚,是我的名字。
王银元跪在我旁边。她敲敲我:「你怎么还真看贵人看呆了!作死不成!」
我的眼泪流下来。那个不是贵人,是我的恋人,和我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
第2章
当天傍晚,宫里的人就上门了。
来传谕的是个小黄门,说我和太子的一位故人形貌相似,请我入宫一叙。
我爹手里的毛笔都掉在地上了,溅了一鞋子墨。他战战兢兢地问:「大人,真是指名要的我家闺女不是?」
小黄门尖着嗓子笑:「哎哟,老太爷,出巡路上得了太子青眼的,这条巷子里还能有谁呀?」
我娘脸色也发白,撑着问:「这一去,几时回呢?」
「夫人啊,您都不用愁,您这姑娘,以后有大福气的!」
我握紧娘的手,说:「您放心,我一定没事。」
更多的事不能对她讲,但我知道江慎不会让我有事。
娘试图扯出个笑模样,结果却很失败。
我就这么被请上了东宫的小轿。从窗子里看出去,娘要追又不敢追,跌坐在地上,爹试着将她扶起来。桐花巷的一条小土路,被这顶轿辇甩在了身后。
窗子那么窄小,我将手伸出去挥舞,还拿着娘给我绣的帕子。
我喊:「爹!娘!等我回家!」
第3章
我再次见到江慎已经是一天以后了。
宫女将我洗了两遍,洗得浑身发红,从上到下都换了新衣裳。至于我原来穿的,也不知道被收拾到哪去了。
人来人往,给我洗澡的是一批,给我布菜的是一批,垂头像个花瓶一样站在屋里四处的也是一批。
我不主动问,也没有人跟我搭话。一切动作都是轻巧、利落、以最小的声响完成的。
让我想起上辈子高三的时候,转到了新的班级,课间一个说话的也没有,全在学习,差点把我憋死。
我在桌子上转笔玩,一个没转好,砸在了过道旁同学的腿上。
我连连道歉,他和我一同弯腰去捡那支笔。那只手真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手,手指修长,指骨分明,苍白的皮肤下隐隐可见淡蓝色的血管。他抓住那支笔的手势几乎像抓住一支长笛。
我说:「谢谢同学,对不起同学,同学你的手真好看。」
后来我问江慎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他说:「特别……坦诚。」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在一起逃晚自习。江慎带我去他的秘密基地,在体育馆的器械室,有一段楼梯可以通到常年上锁的天台。器械室关着灯,我一踩就踩到一个小杠铃,险些滑倒。江慎站在楼梯上冲我伸手:
「来。」
他太坦诚了,以至于我有点扭捏。我们第一次牵手,隔着薄薄的校服袖口,我缩在那层布料之外,感受到他脉搏的颤动。
正常情况下怎么会那样明显呢?后来我想,在黑暗的器械室里面,少年的心跳大概和我的一样剧烈吧。
想着想着,我面前把自己站成花瓶的宫女突然动了,我差点吓出尖叫。
宫女说:「姑娘,该梳洗了,太子殿下说晚膳过来用。」
我说:「早上不是刚梳洗过吗?」
宫女难得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姑娘,这是规矩。」
哎,规矩就规矩吧,现代见男朋友不也得吭哧吭哧化妆吗?我认命地起身,随宫女摆弄我。
以前我听过那种故事,说土匪绑了肉票回来,先叫这人脱衣服。别别扭扭不肯脱的,家里是穷人;面不改色直接在一堆人面前脱衣服的,说明平时仆婢环绕,光着身子叫人伺候惯了,是富家公子哥、小姐无疑。
我显然是一位穷人。为了缓解尴尬,我在雾气缭绕里问宫女: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叫滴翠。」
「我叫陆颐。」
我的名字、容貌都和上辈子是一个样,估计江慎也是。上辈子,颐和园是我爸妈大学时定情的地方,然后用我名字偷偷秀了一把恩爱;这辈子,我那屡试不中、把书翻烂的爹,从古文里拎出来了一句「恶饮食乎陋巷兮,亦足以颐神而保年」,希望我在穷苦的环境里也能好好长大。
想起这些,我鼻头发酸。
滴翠手上动作不停,口中奉承:「姑娘名字利落,人也漂亮。」
我又问:「你们太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五年没见江慎,我除了喜悦,还有些忐忑。毕竟,他现在是太子,而且不知道已经做了多久太子。可以说,如果这太子不是江慎,突然和我扯上关系,我也会和爹娘一样吓个半死的。
滴翠却只是说:「姑娘恕罪,奴婢不敢妄议主子。」
我叹口气,又由着她将我擦干、抹上香膏。全程我的身体都十分紧绷,怎么那种地方也要抹啊喂!
傍晚时分,江慎来了。他个子还是那么高,古代的房门低矮,他往门前一站,把光全挡住了。
滴翠和一众宫女当众就跪了,我本能地要跟着跪,就听见他说:
「免礼。」
我膝盖还半屈着,被卷入他的怀抱。
江慎身上陌生的香气包裹住我,闻起来非常富贵而复杂,我心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涎香?这小子真是过上好日子了啊。不过听说龙涎香实际上是抹香鲸的便便……
我乱七八糟地想着东西,似乎想掩盖心底的某种不安。但这时候我颈边一湿,江慎哽咽着说:
「陆颐,我一见你就知道是你……真的是你。」
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也在此刻流下眼泪。
第4章
这辈子第一次正式地见到江慎,其实场景有点尴尬,因为我们俩身边跪了一堆人。本来只有我这边的人跪了,江慎一哭,他带来的人也全跪了。
我咳了咳:「要不先叫他们出去?」
江慎挥挥手。又说:「这屋子里的事,敢透露出去,你们知道轻重。」
地上的人就跟排练好了似的齐声应是,然后轻手轻脚地鱼贯而出了。
只剩下我们两个,我胡乱地抹了把脸,说:「江慎,你也是好起来了,真威风啊。」
江慎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两只胳膊也各捏一把,半晌说:「瘦了好多。」
其实我只有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才有机会看清自己的脸,铜镜里朦朦胧胧,井中则有些可怖。我发现太瘦的话双颊会凹下去,并不如上辈子嚷嚷着要减肥的时候好看,更要命的是整张脸都会看上去很疲惫,眼睛也没有神采。
生活所累,贫穷所限,我见到的大部分古代平民都是这样。例外如王银元,已经是活得十分闪耀了。
江慎却变得更好看了,身上的气质也更沉稳。上辈子大家都是平民,他行动间优雅有腔调,我常常嘲笑他很装,现在这种腔调却被他的地位和权势合理化了。他仿佛是一块漂亮石头,经年沉积为玉。
我咽了咽口水,还没行动,他已经偏头吻了上来。
一个轻柔的、小心翼翼的亲吻,像是确认,又像是安抚。
就像所有久别重逢的人一样,我们略带生疏地向对方展示分开之后的人生。他一样是五年前穿来,甚至就在册封太子的祭礼上,全程被礼官引着走路,其他人都跪下的时候才知道太子就是自己。
「他们说民间也很热闹,你那时候……听说了吗?」
我摇摇头:「我穿过来就抑郁了。」
江慎睁大眼睛看着我,握着我的手变紧了。
「现在好了。谁穿到古代不抑郁啊?你不抑郁?」
「没有,」江慎露出一个苦笑,「那时候太混乱了,我晚上要偷偷学习,白天要强装不露馅。反正认识的人都不在了,我就当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活人,其他人都是NPC……也就这么过来了。」
我们俩静静倚着彼此,我说:「我来了。我陪你。」
江慎的脸贴上我的手背,又在上面落下熟悉的吻:「嗯,你来了。」
第5章
后来我其实想过,在长街上看到江慎那一眼,我有什么法子躲过去呢?
他一定会来找我,而我不得不遵东宫的旨意。到了东宫,即使我先闹起来,要他把我送回去,我也是不明不白地被太子接走过了。我是太子的女人,并将一辈子都是。
我必须说服我自己,我是没法子躲过去的。
只有说服自己这一点,我才能相信,我后来的命运,没有一点是我的主观能动性造成的。不是因为我仍然把太子当成现代爱人的愚蠢,也不是因为我穿了五年仍然对古代生活的残酷性缺乏认知的天真。
让我们回到那一晚,那一晚红绡帐暖,我和五年未见的男友共度春宵。
一切都那么自然,好像只是一场我和江慎共同参与的角色扮演。太监和守床宫女都被遣了出去,我问江慎,以后能不能不让太监在我屋里伺候。
「我有点害怕太监。」
在书上看到人这样的命运,和亲身面对,毕竟是不同的。一想到封建社会压迫的集大成者天天站在我房间里,我心头总有些发凉。
江慎悄声说:「我也是。女人的小脚我也害怕。」
平民为了干活方便,是不必裹脚的,或者说,不为了嫁给上层阶级的话,就不用裹。爹娘没有给我裹。
我撑起身子,从他怀中脱离出来:「你在哪见过女人的小脚?」
哦,陆颐,可怜可悲的陆颐。统治者轻描淡写地提起某种使人残缺的苦难,你却只关注他在哪见过贵族女性的脚。
下一秒,江慎的话使我全身的血都冷了下来:「陆颐,有一件事我没有告诉你……我娶妻了。」
第6章
还在现代的时候,我特别爱看虐文,甚至有时候睡觉前在被窝里幻想江慎背叛我或是辜负我,然后哭得稀里哗啦。朋友无语地对我说,我这就是没吃过感情的苦,没苦硬吃。
也许这是某种命运的前兆。
我脑中一片空白,披了衣服就想出门,江慎紧紧地拉住了我。
「陆颐,你去哪?」
对啊,我去哪?这里是太子的东宫。门口就有守卫,皇宫已经下钥,宫外还有宵禁。
江慎从背后抱住我。
我头一次意识到,我是被锁在这里了。
江慎说:「是一年前的事……我不知道你会来,我是太子,我必须娶妻。」
这句话一点错误也没有。
可是,可是:「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喉头发苦。是啊,当然要先和我睡过再告诉我。甚至在这之前,还要先把我在东宫里留一天。在我以为他还是我的恋人的时候,在我认为这是一场再正常不过、情之所至的男女交欢的时候,他认为这是我的清白。
只要顺利毁掉,就能把我绑在身边的清白。
而在这个世界里,他的认知才是正常的。
我又想起爹娘的颤抖和眼泪,那时我只以为他们是对皇室有恐惧。一入宫门深似海,陆颐,你多幽默啊!你真以为是一场去去就回的故人相见!
江慎抱着我的手愈发用力:「我知道你不会接受……但是我不能没有你。陆颐,我知道你在这个世界的那一刻,我就不能想象你不在我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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